1.後來法院以此理由判我參與購買假幣,拘留18天。
法院想判但沒判。如果已經判決,請根據判決內容確定罪名和刑事責任,然後繼續分析。
補充:沒有判決怎麽罰款?法院肯定是非法的。再說,如果是罰款,就應該出具法律文書,而不是寫收據。法院在這方面也是違法的。
2.交了25000保釋金候審。
取保候審壹般上限為2萬元,取保候審後如無違規,全額退還。
補充:取保候審需要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執行通知書和銀行出具的收款證明,而不是法院口頭說交多少就是多少,這對法院來說也是違法的。可以參考取保候審規定/view/2275744.htm?fr=ala0_1
最後,法院判決我繳納罰金2萬元。當時法院說交了罰款就沒事了。
離結案還有七八天,法院突然要求再罰款1,000元。
請問有判決了嗎?既然沒有判決,當然不用賠。而且不犯罪就要認罪,即使法院判妳有罪也要繼續上訴。這樣承認的話,不僅交錢,還會留下犯罪記錄。
補充:妳不是受害者,與案件無關,應當依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至於上訴,可惜不用交訴訟費,刑事案件的訴訟費都是國家承擔的。但是如果請律師代理,費用真的是自己承擔...我還是那句話,如果妳無罪,我建議妳上訴,因為妳本來就不需要被罰款,也不需要為這件事留下犯罪記錄。
對了,如果法院判妳拘留XX天,罰款XX元,那妳就是民間傳說中那種有前科的人,以後就不方便了。妳可以參考我對是否處罰妳的建議,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坦白這個莫須有的罪名。不管怎麽說,我強烈建議妳在被定罪之前積極主張無罪,被定罪了也要積極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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