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經濟案件的律師費是怎麽收取的?
1,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不超過10000元的,每筆支付50元;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
擴展數據:
經濟案件律師費有哪些規定?
1,壹般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責任,他們應該分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2.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爭議金額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支付。
3.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和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繳納,但最高不超過100000元。
4.撤訴的,受理費減半,由原告負擔。其他訴訟費用應當按照實際支出收取。
5、駁回起訴的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承擔。
6、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的上訴案件,壹審、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也應當通過這種方式解決。
7.拒不履行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發生的費用,由無意識地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被申請人承擔。
8.申請財產保全措施的申請費由敗訴方承擔。申請人敗訴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9.交納訴訟費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延期、減少或者放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