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沒有律師怎麽打官司?
如果沒有聘請律師,可以按照司法審判程序進行判斷和處理。壹個案子不壹定需要請律師。妳可以自己決定找不找。沒有律師的,訴訟可以按照下列情況處理:
1,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達指定法院。
記住,不要遲到!很多地方的法官對此事都很反感,很有可能在傳票規定的時間過後,原告撤訴或者被告缺席。因此,如果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到達,壹定要給法官打電話,告訴他已經在路上了。
2、必須遵守法庭紀律。
比如手機關機或靜音,不要用手機錄音或錄像,不要未經法官允許隨意說話,不要在法庭上隨意走動。總之,法官的錘子敲下去之後,審判工作必須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壹切都要按照法官的意思去做。
3.註意庭審技巧。
作為沒有聘請律師的當事人,如果案情簡單,其實可以自己辦理庭審。關鍵是要聽從法官的指示。
當事人發言時,可以面對法官,與法官進行眼神交流。沒必要說反對對方的話,因為當事人要說服的是法官,而不是對方。另壹方面,在陳述中直接面對對方,容易引起爭吵,不利於庭審的繼續進行。
二、審判前後的註意事項
1.審前準備,核對訴訟當事人的出庭和核對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核實收到訴訟材料。
2、宣布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的具體內容以有關規定為準。所有人員應關閉手機和傳呼機的鈴聲。
3.法官進入法庭,報告開庭前的準備情況。
4.核對並確認訴訟參與人的身份。雙方確認無分歧後,宣布訴訟參與人到庭符合法律規定,準予參加本案審判活動。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當事人沒有聘請律師,需要自己準備證據清單,寫清楚證據的內容和目的,準備好自己的意見和相關的法律依據。同時,他們需要明確法律流程,服從法官的安排,進行壹系列的程序,不要盲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