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與故意傷害的區別
1,他們的行為是不同的。故意傷害概念的外延大於毆打他人。毆打他人的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和掌摑。故意傷害的行為還包括使用器械傷害人體,如使用石頭、棍棒、刀斧等器械傷害人,驅趕動物傷害人,使用有毒有害氣體或液體傷害人,電擊傷等。
2.兩者的客觀方面是不同的。毆打他人的行為客觀上表現為通過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不足以刑事處罰。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的行為,無論是否造成被害人受傷,都可以依法懲處。
3.受傷程度不同。毆打他人的主要目的不是危害他人健康,壹般只是造成他人身體暫時的疼痛,不壹定造成人身傷害後果。故意傷害主觀上是以傷害他人身體為目的,行為的後果是對人體造成壹定的傷害。
4.他們在主觀表達上略有不同。主觀要件上,兩人都是故意,但打人壹般都是在各種糾紛中壹時沖動,臨時起意。故意傷害壹般是在實施傷害之前有預謀、有準備的,比如選擇作案時間、準備作案工具等。這種區別不是絕對的,有些故意傷害是暫時的。
精神病人打人怎麽處理?
1.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病人有故意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他沒有被治愈,他可以接受強制醫療。如果他有法定監護人,妳可以要求他的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他已經治愈,妳可以要求他承擔侵權賠償。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造成他人損害的,以自己的財產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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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