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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娃娃病

百日女嬰不幸夭折。

2003年8月7日,四個月大的榮蓉住進了富陽市人民醫院。

最先發現這個問題的是的鄰居張。他們發現胖乎乎的女嬰脖子潰爛,全身浮腫。

類似的癥狀也發生在嶽越身上。

2004年3月,王秀麗發現嶽躍的臉頰開始下垂,嘴唇凹陷到腫脹的臉頰裏,頭也越來越大。王秀麗也帶女兒去了醫院。

此時,媒體開始廣泛關註阜陽問題奶粉事件。大批家長帶著孩子湧向醫院。“我的孩子是大頭娃娃嗎?”所有的父母都渴望知道答案。

問題的爆發直接刺激了進口奶粉的漲價。張回憶說,當地壹罐雀巢奶粉的價格在壹個月內從48元漲到50元,再飆升到86元,最後突破100元。

2004年4月,阜陽市政府發文稱,具有阜陽戶籍並在當地治療的嬰兒可享受免費治療。

但是榮蓉沒能堅持到那天。

對她來說,吃劣質奶粉註定改變命運。躺在病床上,她壹直哭,皮膚漸漸失去彈性,十幾分鐘只能滴壹兩滴。

絕望壹點點襲擊了張。2003年8月11日,在醫院住了四天後,他把女兒接回家。

第二天,出生131天的榮蓉走到了她生命的盡頭。

按照當地習俗,英年早逝的孩子是不允許下葬的,應該放在地勢較高的山坡上,家長頭也不回地走開。張不忍,把孩子裹在毯子裏,埋在村子邊上的墓地裏。

“如果孩子只吃了兩個月的劣質奶粉,可能不會是這個結果。”張嘆了口氣說道。壹連幾天,他的妻子劉海堂哭得死去活來。

阜陽“大頭娃娃”事件爆發後,國務院派出調查組於2003年3月對當地1以後出生的嬰兒營養狀況進行了普查,發現有229名嬰兒因食用劣質奶粉營養不良。據調查組介紹,阜陽市12名嬰兒因食用劣質奶粉導致營養不良死亡。康復的女孩被診斷患有佝僂病

盡管嶽越的情況有所好轉,王秀麗還是發現了壹些不尋常的東西。“我給她洗手的時候,發現她的手指有點彎曲。我幫她擺正,她哭了。”王秀麗回憶說,她的女兒太小,她不明白,所以她沒有向醫生報告。

40多天後,嶽躍康復出院。

按照醫生的建議,宋把劣質奶粉換成了名牌奶粉,用這些奶粉餵了壹些米飯。面對每個月幾百元的奶粉費,宋不得不外出打工。

王秀麗後來發現,嶽越在拿玩具時仍然不能伸直手指。只有小學學歷的宋甄宓安慰妻子:“等孩子大壹點就好了。”

2007年5月,小嶽躍的妹妹溫溫出生了。有了之前的經驗,宋把的奶粉換成了壹袋30多元的名牌產品。

六歲時,嶽越進入壹年級。因為雙手食指不能正常發力,她很難握筆寫字。寫不了幾行字,右手就酸了。為了控制鋼筆,她必須把它握在手心裏。時間長了,有同學叫她“雞婆婆”

後來,王秀麗發現嶽躍的胸骨微微隆起。這時她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帶著女兒去了鎮醫院。醫生告訴王秀麗,嶽越得了佝僂病,最好去大醫院治療。

這是壹種由維生素D缺乏引起的骨病。在王秀麗看來,治療這種疾病要花很多錢。買了壹瓶鈣片後,她帶嶽躍回家。

也是這壹年,三鹿奶粉事件爆發。“大頭娃娃”事件後,奶粉的安全問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註。三鹿集團多名高管最終被判刑。

這壹次,從小吃奶粉的溫溫身體健康。

“大頭娃娃事件後,國家對奶粉的檢測標準很嚴格。但無良商家為了應對新標準,在奶粉中添加了三聚氰胺。”劉曉林說,早在大頭娃娃事件發生時,三鹿奶粉就因蛋白質含量低被阜陽市列為不合格產品。如果當時處理得當,可能就不會有後來的三聚氰胺事件了。

在2004年4月阜陽市衛生局、工商局、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布的壹份不合格奶粉名單中,記者發現“三鹿嬰兒奶粉”名列其中。通過法律援助訴訟維護權利

對於失去女兒的張來說,日子同樣曲折而漫長。

在女兒死後的第二個月,張吃了剩下的五盒劣質奶粉,送到阜陽疾控中心檢測。結果顯示,該奶粉的蛋白質含量僅為2.56%,遠低於國家標準18%。

根據這壹結果,張於2003年6月5438+2月與銷售奶粉的超市和供應奶粉的食品公司達成協議,由超市和食品公司賠償張1.2萬元。三方同意此事已經解決。

賠償協議達成後,張只從超市拿到了5000元。幾經打聽,得知食品公司已經將1.2萬元的賠償款撥付給超市,但超市負責人拒絕全額支付。張向鎮工商所求助,超市又給了他2000元。

“女兒的命沒了,他還把賠償當成生意,想從中獲利!”有些氣憤的張向媒體講述了自己的經歷。舉報後,迫於壓力的超市又拿出了3000元。加上之前賠償的7000元,張還欠2000元。

很快,當地政府給張送去了65438萬元的慰問金,並表示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壹位律師也從上海趕來,表示願意免費為張維權。

張受到了鼓勵。2004年6月,他將食品公司和超市的負責人起訴至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近25.4萬元。

從此,張走上了長達九年的維權之路。

執行困難

六萬多的賠償只拿到了四萬二

即使有法律援助,張打的官司也不容易。

在審判中,食品公司辯稱,榮蓉除了營養不良綜合癥外,還患有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不能排除他的死亡。

張轉身去尋找證據。

2004年7月,他拿到了女兒的死亡鑒定。

這份由安徽省公安廳出具的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書顯示,榮蓉死於嚴重營養不良。

有了這個證據,2004年2月7日,65438,張與食品公司、超市負責人達成調解協議:食品公司、超市分別賠償張5萬元、654.38+0.2萬元,協議生效後15日內賠償完畢。

下壹步就是等待。

妳可以左等右等,卻看不到食品公司和超市的負責人來履行賠償。

2005年3月2日,張向阜陽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隨後扣押了食品廠的壹輛轎車。我哥是食品廠的法人代表,說可以代賠3萬。但他要求張放棄剩余的2萬元賠償,與食品廠的賠償就此了結。

張再次選擇了妥協。

說起當初的決定,張搖了搖頭:“我當時就不該放棄。畢竟這是補償孩子生命的錢!”

經過張的多次努力,超市終於支付了今年夏天的最後壹筆賠償金2000元。也就是說,張在調解中約定的6.2萬元賠償款,最後只拿到了4.2萬元。

“訴訟太費時間了。最後,還不如工作來掙這筆錢。”坐在屋裏,說起自己走過的維權之路,張甚至覺得有些膽怯。他的目光不時飄向屋外,聲音猶豫而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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