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後被抓到法院判刑要多久?
1.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壹般案件,公安階段:刑事拘留期間最長偵查期限為37日,逮捕後偵查羈押壹般為2個月;檢察院階段:1個月;法庭階段:3個月;所以壹般刑事案件,需要7個月左右。
2.重大復雜案件,公安階段:逮捕後最長偵查羈押7個月;檢察階段:最長6.5個月;法庭階段:長達20個月。所以,重大復雜的案件,最長的時間都在兩年以上,有權過問的人會更久。
3.壹旦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盡快委托專門從事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辦理:如果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案件關系到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妳不能等待和等待——每壹個訴訟階段,即公、檢、法或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刑事辯護律師都有具體的工作內容,分別針對三個機關掌握的不同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進行具體的辯護工作。分別向三個機關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師文書,說服辦案機關將律師的辯護意見寫入起訴意見書、起訴書或判決書等司法文書。如果只在法庭階段委托刑事辯護律師,將失去在公開和檢察階段實施有利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事實和情節的機會。
第二,被刑事拘留後會怎麽樣?
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訊問刑事拘留犯。發現不應當拘留的,出具釋放通知書,看守所憑釋放通知書向被拘留人出具釋放證明,立即釋放。對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審查後,根據案情,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必要時,在拘留期限內依法申請批準逮捕;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程序,直接向人民檢察院起訴;
3、羈押期間未能查清犯罪事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手續,繼續偵查的;
4.如果撤銷案件,應釋放被拘留者,並簽發釋放證書。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六條
壹般案件,公安階段:最長偵查期限37天,逮捕後偵查羈押壹般2個月;檢察院階段:1個月;法庭階段:3個月;所以壹般刑事案件,需要7個月左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
已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逮捕後兩個月的偵查羈押期限內不能終止偵查,並且依法變更羈押期限的,應當在偵查羈押期限屆滿前釋放犯罪嫌疑人。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在釋放犯罪嫌疑人前履行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