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批捕通知下來後,家屬該怎麽辦?

批捕通知下來後,家屬該怎麽辦?

批捕通知下來後,家屬要委托律師介入案件。

被逮捕後,公安機關將向親屬發出逮捕通知書,親屬應認真核對逮捕通知書,核實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關押在該看守所。親屬要按時將錢和其他生活用品存入看守所,並向看守所核實可以存放的物品,防止物品白白存放。如果不知道怎麽做,可以找信得過的親戚朋友統籌全局,出錢出力幫妳做正確的決定。千萬不要相信所謂的花錢得到的人,關系等。

被抓說明嫌疑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親屬必須第壹時間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事實上,被捕後再委托律師已經來不及了。律師越早介入越好,因為很多案子其實在逮捕之前就已經解決了。

律師被捕後,親屬不得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律師才能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告知犯罪嫌疑人應盡的義務和合法權益。找律師代位申請取保候審,被抓後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律師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4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5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上一篇:打官司的時候請律師,對案件能有多大作用?
  • 下一篇:2010 浙江省刑事案件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