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去看醫生很正常。因為壹些疾病,很有可能耽誤的更嚴重。疫情封城前,有人因無法出門而喪命,導致大病復發。這樣的例子可以說不是個例。只有當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妳身邊的親人身上,妳才能感受到那種無助和悲痛。我們不能說政府有錯,但作為當事人,他們也沒有錯。他們有病,有資格看病。如果壹味的關註規定,不去遷就,很可能會造成壹些悲劇。
在這次事件中,我們不知道我父親的病情有多嚴重,但我們可以知道我們這裏的女兒非常焦慮。他們不是紅色代碼,這比那些隱藏行程的人好多了。而且事件中的女兒當天做了核酸,父親卻無法出具證明。
可能有人會說,妳這個黃碼人,來看病危害社會。但是妳說這話的時候,是不是忘了自己的父母親人?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妳的親人病了,妳未必能比事件中的父女做得更好。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可能導致醫院的工作量增加,甚至導致別人被感染什麽的。但這種可能性其實很小。但是有這種可能,所以我能理解為什麽我不提倡。能不能只是法律或者明文規定?如果患者因為黃碼或者紅碼不能來醫院看病或者拿藥,醫院可以發快遞或者在線看病嗎?這樣可以避免很多麻煩和焦慮。
如果妳的老父親得了非常非常嚴重的疾病,需要緊急醫療救治,妳會怎麽辦?妳是要像裏面的女兒壹樣大吵大鬧,還是選擇忍氣吞聲,看著妳父親受罪。我相信無論妳選擇哪壹個都不是最好的選擇。此外,我們別無選擇。所以在焦慮和憤怒中,女兒倒地,父親選擇襲警,看起來明顯不對。他們的行為是錯誤的,但此時此刻他們沒有更好的行為。我們可以選擇更好更冷靜的行為來處理問題,但人不是機器。
所以我才同情他們。而且,他們也不是完全不講道理的人。很有可能是他們趕時間,吵架導致襲警。事後她也主動說明自己事後申請拘留,同時申訴服從大局,走法律程序。
在此次事件中,丹東父女行為過激,警方在現場維持秩序,確保市民安全,難能可貴。但我認為法律的構建是為了讓這個社會更好的發展,但並不意味著壹定要犧牲壹小部分人的利益,也不能保證我們有壹天不會成為這壹小部分人。所以希望繼續完善制度,讓受疫情影響的人也能看到病,不會因為不是綠碼而失去壹次看病甚至生存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