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觸犯了我國刑法。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緩解其焦慮情緒,給予心理安慰;最大限度地減少刑訊逼供的發生;也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申請取保候審。聘請律師越早越好,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律師越早介入,對當事人越有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或者其他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