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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和正義對立時,哪個更重要?

這個還需要多問嗎?當然,正義更重要!法律的價值是維護正義。如果沒有正義的重要存在,又怎麽會問“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這裏的“皮”可以比作正義,“毛”可以比作法律。認為正義對應於人民,法律對應於統治階級,所以很容易看出:沒有人民的正義,統治階級的法律對任何東西都沒有價值。這樣就可以肯定法律必須為人民維護正義!如果沒有公正的法律,那就是“法規”。再好,再全面,再詳細,都不是為了人民的法律。那麽人民就有權利去抗議,去爭取生命正義的生存,直到最後推翻它!

雖然我的說法似乎有點偏激,但是回顧從秦朝到民國幾千年的歷史,什麽時候每壹次“改朝換代”不都是因為統治階級的腐敗暴政,導致人民沒有正義的生存權,人民掙紮著尋找出路,奮起抗爭至死?

歷史是壹面鏡子,高高掛在天上,讓正義在人間發揚光大,捍衛真正的“天理”!在這裏,沒有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為維護、延續和捍衛社會正義而制定的規則。符合正義要求的有其存在價值的需要,不符合正義要求的決不能廢除或推翻!

所以在題目中“當法律與正義對立時”,壹定要選擇“正義更重要”!因為只有“正義”才能保證我們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以及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正當防衛權”!而對於那些不是為了正義,不是為了人民群眾的生存利益而制定的法律,盡管有很多條例,無數的細則?我們只求安居樂業的人民發自內心的希望,希望該廢除的廢除!需要改變的,就去改變!把真正好的符合人類生存權的法律和規則納入正道,為國家和人民捍衛正義,做有意義和進步的事情!

他們非但沒有失去正義,還在以法律的名義狡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枉法害民!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正義是民意的體現。

法律與民意壹致,是統治階級與民眾關系最和諧的時候。法律與民意的沖突,意味著統治階級與人民的矛盾越來越大。

法律與民意的不壹致,可能是因為人民的觀念沒有與時俱進,也可能是統治階級的懶惰,甚至是對人民無知的政策的結果。

壹般來說,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統治階級有國家機器保證其意誌得到貫徹。所以法律對統治階級更重要,正義對人民更重要。

在壹定範圍內,統治階級可能會做出壹些讓步來緩和階級矛盾。這個時候的法律總體上是進步的,代表了民意。但涉及到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法律就變得更重要了。但是可能會導致社會矛盾的激化!

當法律和正義對立時,哪個更重要?

什麽是正義?

正義是道德框架內的東西,是民心民意的代表。

法律在制定之初,也是在道德體系的基礎上制定的,也應該是民心所向的體現。

法律和正義本質上應該是壹致的!它是人民意誌和民意的體現!

法律和正義之間的沖突只有兩種方式:

第壹,修改法律,順應民意,支持正義!

把法律帶回代表民意和民意的本源和本質!

第二,在現有法律範圍內,最大限度順應民意,支持正義!

總之,人心和民意永遠是對的!正義永遠是對的!

只需要修改法律!

不知道親戚們對這個回復滿意嗎?歡迎親戚評論!

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維護正義。當正義與法律對抗時,說明原來的立法已經不適應當前的需要,或者說原來的立法目前並不完善,立法者應該對其進行修改,以維護正義和善良。

13歲的孩子應該受到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顯然,10歲的孩子應該得到更多的保護,他們的權益應該得到保護。

那麽本案是否為了保護13歲兒童的權益而放棄惡意剝奪他人生命的兒童的權益?現有的法律是有的,是有沖突的,但是正義不應該是淫穢的,正義不應該被壹部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所掩蓋。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受到惡意侵害的未成年人。很明顯,這個規律適用於10歲,還在學校被父母接走的孩子。

如果惡意剝奪他人生命的13歲兒童被重判,被法律認為是惡意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那麽這個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適用原則可以解釋這壹切。

當法律和正義對立時,正義更為重要。

當今社會有現實的例子。與“辱母殺人”案壹樣,案中的於歡用刀保護了母親的尊嚴。終於有人死了。根據中國的法律,殺人償命。但壹審判決是無期徒刑。

因為民眾的呼聲,於歡的行為被認為是正義的。所以二姨的刑期是五年。

比如昆山的寶馬案。寶馬男砍死了。本案中的余海明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最終正義才是最重要的。

像張扣扣的案子,張扣扣要求直播。對於張扣扣來說,生死已經放在壹邊。法律對他不再重要。對他來說,他要的是正義。母親的委屈應該索賠,對方沒有得到公正的處理,需要受到懲罰。最終,他想要的是正義。

總而言之,制定法律也是為了維護正義和安全。為什麽國外會有陪審團?就是要有輿論。讓正義永存。

歡迎留言評論

正義很重要。法律由律師編纂,為統治階級服務。有的統治者為老百姓服務,少數為多數人服務,有的為利益和少數富人服務。正義應該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而且是公平合理的。如果法律只認錢,哪個錢多就是合理的,違背了正義。

法律與正義認知主體的區別不是二元選擇題。

法律是根據壹個地區或壹個國家壹個時期社會交往中的問題和人民的意誌而作出的規定,是社會認知。在我國,制定法律法規的出發點和歸宿是人民當家作主。中國有壹部根本法憲法和若幹具體法律條文,是壹個階段或壹個時期人們行為的規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是壹種義務。違者必究。

正義是人們道德認知的結果,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民族性。正義沒有標準,沒有規定。在掠奪性的國際環境中,正義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堪壹擊的。

那麽正義只是從屬於法律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法律的意義是維護正義。法律保護的是大多數人的利益,肯定傷害的是個人的利益。此外,法律不是壹成不變的。中國每年都有修改法律條文的任務,即使是大法憲法也不是壹成不變的。這種修改是基於社會矛盾的變化或者大多數人的利益。

法律法規好不好,是根據它是否維護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是否根據社會矛盾的變化與時俱進來判斷的。法律不控制大眾是法律為少數人服務的結果。法律落後於社會發展,不能反映大多數人的利益。法律的階段性和與時俱進很重要。例如,大熊貓是壹種稀有動物,受法律保護。為什麽保護的理由是“珍惜”?假設有壹天大熊貓長得和“蒼蠅蚊子”壹樣多,它還會是國家的保護動物嗎?

所以,法律和正義不是互斥的二元選擇題。相反,正義離不開法律,法律是為了維護正義。法律不可能涵蓋世界上所有的不公,也可能落伍於時代,委屈了“正義”,但只要我們維護它,遵守它,修改它,那麽法律壹定是維護正義的利劍!

國家法律和正義之間不應有沖突。法律是規範公民行為的規範,是國家意誌的體現,人民的意誌也上升為國家法律。任何公民違反國家法律都將受到法律的追究,正當行為將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的實施其實就是通過打擊犯罪、伸張正義來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警示和規範人們的行為,維護法律、伸張正義人人有責。

體現社會正能量,當正義第壹!

在我國,法律和司法是高度統壹的,法律是為了維護司法。

我們的立法目的是保護我們的正義事業,保護國家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打擊壹切危害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犯罪分子,懲罰壹切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

什麽是正義?雖然是壹個很復雜的理論問題,但是沒有標準答案。就我國而言,正義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自由、平等、公平、正義。我國的法律正是為此目的而制定的。所以,法律是正義的象征,知法守法就是維護社會正義。正義與法律是不同側面的統壹,不存在對立關系。

現實中,愛情與法律的矛盾時有出現,所以才有了大義滅親的說法。親情,尤其是親情,重於泰山,重於天。但當親情與法律發生碰撞時,我們必須維護法律,也就是維護正義。如果妳在法律和愛情之間選擇了愛情,妳就失去了正義。這種愛並不比泰山之愛更重要,反而成了愛與不合法的愛。

最近的幾起案件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但最終法律贏了,正義凸顯。這些案件的壹波三折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執法者的理解有偏差,執法的公正性打折扣。

簡而言之,我國不會出現法律與正義的對立。現在的問題是提高執法者的執法水平,努力做到準確公正執法,讓法律成為保護正義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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