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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看守所後有哪些手續?

拘留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壹項權利,旨在控制人身自由,配合調查,爭取盡快得到真相。因此,公安機關行使拘留權應當以法律為依據。如果他們不依法辦事,公安機關也會違法。

被拘留後流程應該怎麽走?

法律咨詢專家詳細總結:

1.適用的拘留機關和情況

(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拘留:

1.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2.被害人或者現場目擊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住所周圍或住所發現犯罪證據;

4.犯罪後自殺未遂、逃跑或者脫逃的;

5.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6、不講姓名、住址,不明;

7.涉嫌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

(2)上述第四種、第五種情形,檢察機關可以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特別強調的是:

1,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因為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都是自訴案件,沒有緊急情況;

2.檢察院有決定拘留的權力,但要交給公安機關執行。

2.拘留程序

1,公安機關實施拘留時必須出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拘留證明(憑證);

2、實施拘留的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3.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24小時;

4.除無法通知或者通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的犯罪可能妨礙偵查的情形外,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偵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5.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訊問被拘留的人。發現不應當拘留的,必須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

6.公安機關實施異地拘留時,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檢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須由檢察長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3.拘留期限

(壹)拘留期限的計算方法

拘留時間=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時間+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時間。

(二)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

1.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3日以內報請人民檢察院批準;

2.案情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1至4日;

3.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團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請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上述三種情形,是指公安機關必須在羈押後的第三日、第七日或者第三十日向人民檢察院提請審查批準逮捕。

(三)犯罪嫌疑人被羈押時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期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最長期限為7日。

(4)計算

1.壹般情況下,最長滯留時間為10天(3+7);

2.特殊情況下為14天(3+4+7);

3.潛逃作案,多次作案,團夥作案,需要37天(30+7)。

(5)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第三羈押期限不適用於檢察院,即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羈押的,壹般為14天,最長為17天。

4.刑事拘留的性質是什麽?

如果收到公安機關送達的親友刑事拘留通知書,得知親友被羈押在看守所,就會產生懷疑。什麽是拘役,情節嚴重嗎?

法律專家認為,刑事拘留是壹種強制措施。公民涉嫌犯罪時,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對其實施刑事拘留,以便進壹步偵查。同時,該法規定,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在二十小時以內將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點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所在單位。

當然,如果被拘留者拒絕提供其家庭成員的地址或者提供的地址有誤,也可能導致家屬無法及時收到拘留通知書的情況。

5.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多久?

根據法律規定,拘役的最長期限是37天。公安機關在37日內未提請檢察院逮捕被拘留人的,必須釋放被拘留人或者變更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

如果檢察院在37天內批準逮捕,嫌疑人將被延長至法院接受審判,最終由法院定罪量刑。

6.刑事拘留期間,家屬可以見被拘留者嗎?

從被拘留者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決期間,家庭成員無法與其家人見面。根據法律規定,在此期間,只有家屬(直系親屬)委托的律師才能會見。

如果家屬希望及時了解親人涉嫌犯罪的詳細情況以及在看守所的生活狀況,委托律師可以解決上述問題,盡早委托律師可以有效維護親人的合法權益。我們代理的很多案件的最終結果都證明了這壹點。

7.什麽是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麽?

取保候審又稱保釋,也是壹種強制措施,但與刑事拘留相比,對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較少,不需要關押在看守所。

律師和親屬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是可能被判處短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決定機關可以是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壹旦取保候審,申請人應提供金錢擔保或保證人擔保。

8.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嗎?

很多家屬問,如果受害人不起訴或者撤訴,嫌疑人能不能出來。這就涉及到刑事案件能否和解的問題。根據我國刑事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只有民事部分可以調解,即犯罪行為給被害人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就賠償達成調解協議,但刑事部分(量刑)不能調解。

所以在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被害人會不會起訴的問題,只有檢察院才能代表國家起訴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責任。

9.從嫌疑人被抓之日起,到法院受審需要多長時間?

刑事案件壹般經過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三個階段。法律規定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時期。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被逮捕的,壹般需要4-6個月才能移送法院審理,特殊情況可以相應延長時間。

10.親戚被關在拘留中心。壹個家人能為他做什麽?

法律顧問說:當妳知道妳的親人被關在看守所的時候,妳首先要冷靜冷靜。妳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或看守所詢問妳的親屬,並向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建議和幫助。比如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可以幫妳。

不要急著去醫院,盲目聽信別人撒謊說花錢就能把親人“弄出去”的謠言,以免上當受騙,再次受到傷害。看守所會提供衣服和生活用品,家屬不用送衣服進去,所以所有物品都不能送進去。如果經濟允許,可以在看守所服務大廳給親戚匯錢讓他們花。

11.委托律師能起到作用嗎?

法學專家認為:從性質上看,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未經法院判決,不得認定所有公民有罪。從辦理刑事案件的結構上看,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律師辯護,法院居中裁判。

所以,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職能是代表國家,偵查犯罪,律師的職能是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維護其合法權利。如果壹個公民是無辜的,他需要律師的幫助。即使構成犯罪,也不應該剝奪他應有的權利,特別是法律賦予的為自己辯護和委托律師為他辯護的權利。所以,代理律師這個角色對妳的親人壹定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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