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化名)是壹名普通的農民工。半夜下班後,她用手機打車軟件叫了壹輛武昌區的滴滴快車。沒想到上車比下車容易,接下來的四個小時對她來說就像噩夢壹樣。
行駛中,芳芳發現路線不對。司機王用仿真手槍威脅芳芳,並把她帶到光谷的壹個偏僻地點。隨後,王謊稱自己殺了人,逼芳芳就範,在車上強奸芳芳,然後通過手機支付寶轉賬,逼芳芳給他轉賬2.5萬元。
昨日記者獲悉,法院以強奸罪、搶劫罪兩罪判處王有期徒刑8年。
壹個女人深夜在網上打車遇到了豺狼。
芳芳二十多歲,在武昌區上班。去年6月65438+10月65438+9月的深夜,她通過打車軟件叫了壹輛滴滴快車回家,來接車的司機是個中年男子,王。上車後,芳芳坐在後座。過了幾分鐘,她意識到線路不對,說了幾句。沒想到,王從駕駛室下面掏出壹把“手槍”,槍口對準她說:“不許動。”芳芳嚇得看著面前的槍,壹句話也不敢說。
隨後,王開車上了三環。開了半個小時左右,車開到光谷壹個偏僻的路邊。車停穩後,王還拿著“手槍”來到後座,說要找個人說話。王某還聲稱自己殺了人,威脅芳芳就範,然後在車上將其強奸。
芳芳擔心王不放,就苦苦哀求,說自己身上沒帶錢,可以回家拿卡。王覺得不安全,問芳芳支付寶有錢嗎?之後,王拿著芳芳的手機,分三次轉入其賬戶,共計人民幣25000元。
折騰了四個小時,在芳芳的苦苦哀求下,20日淩晨,王答應送她回家,並說:“我放妳走,希望妳也能放我走。我殺過人,妳報警也不在乎多殺壹個。”
芳芳報警後,洪山警方立即展開調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20日晚7時許,特警趕到漢陽區某飯店,將王某抓獲。
聲稱強奸搶劫是臨時起意。
據警方調查,王某今年35歲,家住武漢市漢陽區。初中畢業後,先後在武漢、深圳工作。2065438+2005年7月在漢註冊為滴滴快車司機。
作案後回家洗了個澡,心裏很慌張。20日上午,他開車去芳芳住的小區,看她有沒有報警。“我過來看了壹眼就走了。”。經查,王持有的“手槍”其實是打火機。他自稱是用來防身的,他所說的“殺人”也是捏造的。
王某交代,自己欠了1,000多元高利貸,當天很煩躁。他想找個人聊聊天,就沒有開車去女乘客的目的地。女乘客問他是不是繞路了,他頓時火了,於是壹時沖動從駕駛室下面掏出了“手槍”,謊稱自己殺了人,並威脅讓女乘客老實點,不要吵鬧。
隨後,王將車開到偏僻處,在車後座將女乘客強奸。想到自己欠了高利貸,王就那麽急著要錢。
司機兩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今年6月5438+10月,洪山區檢察院以搶劫罪、強奸罪對王提起公訴,洪山區法院於3月11日開庭審理。
對於檢察機關的兩項指控,王在法庭上只承認了強奸罪,不承認搶劫罪。王辯稱:“這兩萬五千元是她主動給的。我認為不構成搶劫罪!”
法官當庭拒絕接受王的辯解。法官認為,王主動給被害人轉賬。王持有的仿真槍和編造的殺人經歷被被害人相信,被害人感到生命受到威脅才被迫就範。
根據上述情節,王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劫取他人財物;上述兩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搶劫罪,應數罪並罰。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認。
3月28日,洪山區法院作出判決,以強奸罪和搶劫罪,判處王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000元。
律師聲明
滴滴要加強對司機的資質審查。
女乘客被滴滴快車司機強奸搶劫。滴滴公司有責任嗎?
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吳正平律師表示,與出租車相比,快車的準入門檻更低;從管理的角度來說,出租車是由企業和客管處直接管理的,快車和滴滴公司的關系更多的是合同關系。所以對快車司機的行為約束力更弱,會給乘客帶來更大的安全隱患。
吳正平介紹,滴滴有必要加強對快車司機的資質審查,壹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事故風險。但提高準入資質和是否會發生類似事故沒有必然聯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他指出,如果滴滴公司事先向乘客作出了合同承諾,並設定了自己的義務,那麽在事故發生後司機無法滿足乘客賠償的前提下,乘客也可以向滴滴公司主張自己的權益,滴滴公司將根據事先約定的合同承諾承擔相應的責任。
昨日,在收到楚天都市報記者的采訪郵件後,滴滴北京總部人士表示“非常震驚”。據該人士介紹,王註冊成為滴滴快車司機以來,沒有出現過打罵乘客等不良行為,但有過幾次繞路投訴。
該人士稱,為了降低安全風險,公司開發的壹鍵報警功能壹直處於試驗階段。司機和乘客壹旦在行程中出現突發情況,可以第壹時間向警方發送報警信息,包括具體方向、車牌號等關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