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第壹次吸毒被抓拘留五天,怎樣才能擺脫犯罪記錄?

第壹次吸毒被抓拘留五天,怎樣才能擺脫犯罪記錄?

吸毒不是犯罪,不會留下犯罪記錄。有兩種方式:

1.吸毒人員被警方掌握後,會被警方納入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由警方持續監控,不定期進行尿檢和檢查。吸毒人員在社區戒毒滿三年的,可以向警方申請取消動態監控,但相關吸毒記錄不會消除。

2.對於因吸毒受到行政處罰的,違法和不良信息也會在警方備案,這個記錄不會消除。但這種記錄是不允許隨便查閱的,除非司法機關和律師辦案。只要當事人認真遵紀守法,停止吸毒,對以後的生活基本沒有影響。

根據《戒毒條例》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禁毒委員會可以組織公安機關、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吸毒監測和調查,並將監測和調查結果公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對吸毒嫌疑人進行檢測,依法登記吸毒人員並實施動態管控,依法責令社區戒毒、決定強制隔離戒毒和責令社區康復,管理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和康復場所,為社區戒毒康復提供指導和支持。

擴展數據

案例:

原標題:無罪前科難撤。

身份被冒用,小夥子被當成“癮君子”多年,不能考駕照。他被警察調查的次數更多了。

□本版撰文信息時報記者陳子璇

昨日,鄰居朱先生報警稱,其身份被冒用,導致在派出所有“吸毒”記錄。近年來,他多次被警方要求回去接受調查和尿檢。而這個“烏龍”也讓他在生活上很不方便。最近,他因為有犯罪記錄而無法參加駕駛考試。目前,嘉禾街派出所已受理朱先生要求撤銷立案的訴求,並開始收集相關證據。

作為癮君子被反復調查

朱先生,出生於1983,廣西合浦縣鎮象山村人。從2000年開始,他壹直住在花都區獅嶺鎮,在壹家皮革廠做模具工。2010年初,朱先生在獅嶺鎮某網吧登記身份證後上網。但是凳子還沒熱,幾個便衣警察就過來了,讓他回派出所調查。“我當時很納悶,我又沒犯什麽事。”朱先生說,他是在派出所接受尿檢後出來的。當時是他第壹次進派出所,以為是警察例行的抽樣檢查,就沒太在意。

朱先生說,隨後幾年他壹在網吧登記身份證,馬上就有便衣過來要求他回去配合調查。“2011、2012、2015年中秋節後,* * *三次被十陵派出所帶進來。”朱先生說,每次都要采集尿液,檢查自己是否吸毒。

每次坐火車或者出差異地住宿,朱先生總會受到民警和警察的“特殊對待”——除了檢查行李,還會被搜身,甚至采集尿液,這讓他覺得特別委屈。“後來,我害怕了。去酒店旅遊只能找不需要登記身份證的人。我上網只能去黑網吧,工作只能找壹些小公司。”

本來我的身份是被表哥用的。

朱先生說,2015中秋節前後被抓時,他問十陵派出所的便衣民警,“警察說妳不知道,妳有吸毒記錄,我當時就被騙了。我連煙都沒抽。”朱先生說,警察告訴他,他的身份可能被冒用了。因為工作忙,又有多不如少的想法,朱先生沒有再深入。

去年年底,朱先生在廣西報考了駕照。“教練打電話問我有沒有吸毒。”在廣州的朱先生趕緊給教練解釋。“教練說有前科就不能考,除非妳寫保證書承認吸毒,保證不再吸毒。”這時,朱先生才意識到,這個“烏龍”得糾正了,朱先生連夜趕回了老家。

朱先生說,他在廣州、廣西兩地派出所來回跑了好幾次,終於查出,2007年被廣州白雲嘉禾街派出所抓獲的正是他的堂弟朱鼎興。“可能是我表哥背了我的身份證號,冒用了我的身份,導致我背了黑鍋。”朱先生說,他的堂弟朱定興是個“癮君子”,曾因販毒被刑事拘留,但已於去年去世。朱先生質疑,辦案民警的疏忽導致了這麽大的“烏龍”。

記者對比了朱先生和表弟的身份證,發現雖然兩人地址很近,但照片卻完全不同。壹看就知道不是同壹個人。

朱先生:希望先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事後,朱先生拿著已故堂弟朱定興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到嘉禾街派出所要求撤銷犯罪記錄,還自己清白。“派出所說姓馮的警察已經調走了,無法對質。”朱先生說,壹位姓謝的民警告訴他,要想註銷之前的吸毒記錄,必須提供冒用者的死亡證明。

這意味著朱先生又要去廣西老家了。“而且申請材料提交後,最快也要1年才能辦完手續。”朱先生說,既然要1年,希望派出所能給他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派出所不同意,但這不是我的錯。為什麽不能給我開證明?”朱先生覺得很納悶。

派出所:已受理申訴,已收集證據。

昨日上午11時,記者隨朱先生來到白雲區嘉禾街派出所了解情況。壹位姓楊的警察接待了記者。楊警官表示,要想註銷朱先生的犯罪記錄,需要核對詐騙用戶和投訴人的個人信息、指紋或DNA,然後將相關證據上報上級系統。

“因為我們沒有權限,只能收集相關證據,舉報。如果上級確認了,就會做出改變。”楊警官說,他們只能加快收集證據,提交給上級部門,但無法估計上級部門審查需要多長時間。

因駕考需要,朱先生提出先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但楊警官表示,由於目前還無法核實朱先生所說是否屬實,只能提供報警回執。至於死亡證明,派出所可以和廣西警方“公對公”溝通,傳真過來,讓朱先生不用再跑壹趟。

目前,嘉禾派出所已經受理了朱先生的訴求,並開始收集相關證據。

律師:應迅速啟動救濟措施。

鑒於此,廣東法律學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表示,辦案機關有義務和責任對當事人的身份進行核實,不按法定程序核實就存在壹定的行政過錯。

他認為,從本案事實來看,既然很清楚朱先生的身份被冒用,就應該迅速啟動救濟措施,盡快恢復當事人的名譽。同時,從本案來看,今後警方如遇到類似案件,應盡到謹慎審查的義務,盡可能準確地核實身份信息,以免給人民群眾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鳳凰城。很難取消壹個無辜的犯罪記錄。

  • 上一篇:盜用公司油卡給自己的車加油是什麽罪,會犯法
  • 下一篇:2010 浙江省刑事案件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