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惠州交警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處罰。昨日,記者專門采訪了惠州交警部門,對大家關心、熱議的話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電動車(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規載人、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可處20~50元的罰款。“5月1日當天***查處電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453宗,其中當天上午查處298宗。”惠州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5月1日以來,惠州交警正常態化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雖然沒有準確的數據統計,但根據目前查處情況來看,還是以電動車違規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電動車違規左轉等交通違法行為居多,電動車違規載人、逆行、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次之。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壹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駕駛人和乘員需佩戴安全頭盔,以確保出行安全。
●問能否搭載2名兒童?
●答只能搭載1名1.2米以下兒童
針對非機動車違法載人的問題,廣大網友反映和疑問最多的就是關於只能搭載1名1.2米以下兒童的規定。有網友認為現在很多都是接送2個小孩上學,只能搭載1人的規定太死板,能否通融。“電動車不能載人?有些人坐公交車暈車,但坐電動車不會暈車。”網友“美的”認為,現在基本上有兩小孩,電動車不能載2人,望政策能更人性化。
惠州交警部門回應稱,目前,惠州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其中《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7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壹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壹人。
●問能不能搭載大人?
●答不能搭載成年人
也有網友比較關心為何不能搭載大人,電動車載人是否要求佩戴安全頭盔等問題。“7013非機動車違規載人,如何理解?是電動車不可以載人?還是需要戴頭盔方可載人?”網友“芳芳”說。
對此,惠州交警解釋稱,綜合考慮車輛性能、安全等因素影響,並按照相關規定,電動車是不能搭載成年人的,且駕駛人和乘員需佩戴安全頭盔,以確保出行安全。如果搭載身高超過1.2米以上兒童或成年人,將按超載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其中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71條第2款、第89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7條、第55條第2款第3項第1種行為處罰款50元。
●問超1.2米兒童可騎電動車?
●答駕駛電動車須年滿16周歲
網友問,只能搭載1.2米以下的兒童,是否意味著1.2米以上的兒童可以騎電動車了?
交警解釋,按照規定,電動車雖然只能搭載壹名1.2米以下兒童,但並不意味著1.2米以上兒童就可以騎電動車了,因為騎自行車或電動車還有年齡上的限制。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問非機動車道被占怎麽辦?
●答機動車違法占道將處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網友反映,高峰期擁堵時,機動車經常擠到非機動車道,導致電動車也是無路可走,被逼著往機動車道上擠。交警部門對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的行為是否有應對措施?“應該在非機動車道豎幾根柱子,不然老是有汽車開進來,霸占了車道,搞得非機動車只能跑到機動車道行駛。”網友“民生銀行”建議。
對此,惠州交警回應稱,在早晚交通高峰期,市區中心區確實不同程度地存在機動車擠占非機動車道,導致電動車無路可走,被逼著往機動車道上行駛的現象。針對機動車擠占非機動車道的行為,惠州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其中機動車在路邊違停占用非機動車道的行為按違停進行處罰,惠州交警部門將采取現場拍照和“電子警察”抓拍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對違停車輛進行查處,壹旦被拍將處罰款200元。如果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占用了非機動車道,將按照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進行處罰,壹旦被拍將處200元罰款記3分。
在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駕駛人和乘員需佩戴安全頭盔,以確保出行安全。
●問斑馬線處能否劃電動車區域?
●答暫不具備實施條件
按照現行規定,電動車在路口停車等待紅燈時,應依次停車等待,禁止穿插超越前車。禁止越過白色停止線。禁止在路口中間行人二次過街設施位置停車等待。為此,不少惠州市民建議,電動車在等紅綠燈時,在斑馬線處是否可以劃出壹個區域給電動車,這樣才不容易超白線。不然汽車都開到前面了,想不到電動車停哪裏。
“這樣的方案,我們交警部門也有過考慮,可以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選擇壹個區域道路進行嘗試。”惠州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惠州市區暫時還不具備在斑馬線處劃出壹個區域給電動車的條件,因為劃定這樣的區域,整個市區的道路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識標線都需要重新進行調整,這樣不僅工程量大,還會對現有交通出行帶來很大影響。
●問電動車如何左轉彎?
●答左轉方式要看有無非機動車道
根據新的行車規則規定,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電動車經非渠化路口是可以借機動車道左轉彎。但這種情形電動車要怎樣變道才不違規?是提前就可以變道過去還是說快到路口了才可以過去?壓了車道實線是否會被處罰?
對此,惠州交警介紹,目前電動車在惠州轄區道路上左轉主要有兩種方式,壹種是道路兩側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應當靠最右側車道的右側行駛;需要機動車道左轉時,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需提前進入最左側機動車道然後再左轉,並禁止在路口隨意壓實線變道,以免引發交通事故。
如果設有非機動車道的,電動自行車應當進入渠化島。需直行的,再按照直行機動車信號燈通過路口;需左轉的,先直行通過路口在渠化島停車等待,再按照需前進方向直行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直行通過路口的“二次直行折轉”方式實施左轉,但禁止逆向“二次直行折轉”,同時不得妨礙行人通行。
“按照規定,行人和非機動車、機動車是不能混行的。”惠州交警有關負責人介紹,惠州電動車行車規則規定,電動車禁止在路口中間行人二次過街設施位置停車等待。當對向信號燈亮起紅燈時,電動車應將車輛停在二次過街設施壹旁,等綠燈亮起時再沿最右側道路通行。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交通違規。
●問夜間不開車燈怎麽辦?
●答建議合理正確使用燈光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市民對電動車晚間道路行駛不開車燈的現象很是擔憂。網友“林毓傾”稱,現在很多電動車後面沒有行車燈,晚上開車在路上不是很安全。“建議將‘準確使用車燈’納入宣傳教育。”對此,網友“YAN”深有同感,他認為許多電動車主天黑騎車也想不起開燈,機動車駕駛人不容易辨識,這樣便形成了安全隱患。
“市區確實存在部分駕駛人夜間駕駛電動車不開車燈的現象,由於不易被其他車輛駕駛人發現,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惠州交警有關負責人介紹,由於電動車車燈易壞,部分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也比較淡薄,未能及時檢修或為了節省用電,晚間駕駛不開警示燈。
“如果電動車安裝了車燈的,建議合理、正確地使用燈光。”該負責人稱,為進壹步提高廣大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交警部門壹直都有通過報紙等媒介,加大對電動車駕駛人的宣傳教育,倡導駕駛人夜間駕駛開啟警示燈具,以確保他人和自身出行安全。
●問是否應先設立過渡期?
●答處罰前已設警示教育期
目前,惠州市主要是針對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逆行等7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分別處罰款20元~50元不等。針對電動車處罰方式依據及標準,也引起了不少市民網友的熱議。網友“細水常流”認為,早就應該執行這些行車規則了,罰50元少了點,應該罰100元至200元才能有效打擊。也有網友建議,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應該先設定壹個過渡期,期間可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進行警示宣傳教育,等實行壹段時間後再進行處罰。
對此,惠州交警部門回應稱,目前惠州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處罰,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規定,其中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為20元~50元,交警部門將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不能也不允許擅自提高處罰標準。
針對網友建議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設定過渡期的問題,惠州交警稱,惠州已設定2017年4月20日至30日為警示教育期,期間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以警告教育為主。5月1日起,才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處罰,希望廣大市民、網友給予理解。
●問查處能否參照機動車抓拍?
●答執法以人工現場查處為主
5月1日,東時記者在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現場發現,目前惠州交警主要還是采取現場執法的方式,嚴查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對電動車的處罰是否都是依賴現場執法?會不會引進技術手段執法才更長效?”對此,不少市民、網友建議,惠州對電動車的查處應該參照機動車“電子警察”抓拍方式,以節約資源、解放警力。
“我省還沒有電動車號牌抓拍處罰系統,並且這與機動車抓拍系統也很難兼容。”惠州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惠州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還是以人工現場查處為主要執法方式。對處50元(含50元)以下罰款的,執勤民警可當場出具手撕票據收繳罰款。如果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將暫扣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