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根據《中國人民民意測驗解決辦法》第四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是免費的。
什麽是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是訴訟外調解的壹種。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倫理規範,對民事糾紛當事人進行調解、勸導,促使其相互理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糾紛的活動。
常用的調解方式包括:獨立調解、同步調解、直接調解、間接調解、公開調解、私下調解和聯合調解。
申請人民調解需要什麽條件?
1,有明確的對方。接受申請的壹方必須說明與誰發生了糾紛,誰侵犯了他的權益。
2.有特定目的的請求。申請人必須說明請求調解的目的是什麽,解決了什麽問題。
3.必須有基本的事實依據和理由。申請人必須提出爭議的基本事實及相應的證據和理由。
4、爭議屬於總監和證監會的管轄範圍。即符合民事糾紛的受理範圍,屬於委員會的管轄範圍。
當事人如何申請人民調解?
糾紛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尋求調解,即當事人主動申請調解。申請調解時,當事人可以口頭申請,也可以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主動申請,人民調解員在發現糾紛後會及時主動調解。
哪些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受理?
1,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構處理,或者法律法規禁止使用民間調解的;
2、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解決。
當事人在人民調解中享有哪些權利?
1,自主決定受理、不受理或終止調解;
2.要求相關調解員回避;
3.表達真實意願,提出合理要求,不強迫;
4.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調解程序是怎樣的?
1,受理糾紛,實行統壹備案報告制度,統壹承辦;
2.進行必要的調查,收集有關證據,查明爭議事實,擬定調解爭議的實施方案;
3、主持調解,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由當事人和承辦人簽名,並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4、對於長期存在的糾紛,及時向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避免糾紛激化;
5.調解分兩種情況結束:壹是達成協議調解結束。第二,沒有調解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人民調解委員會有責任幫助、檢查、督促和教育雙方當事人自覺履行協議。未達成調解協議,防止糾紛激化的,告知糾紛當事人進入其他解決程序(如申訴、仲裁、訴訟)。
人民調解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幹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達成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壹般情況下,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當事人反悔的,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如果調解協議被法院確認有效,當事人就不能再就原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國人民民意測驗解決辦法》第四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是免費的。如有疑問,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