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嶺南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
詳細地址:東莞市莞城區東城西路181號金澳大廈B區五樓
機構負責人姓名:謝夏德
聯系電話:0769-22317719
2、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
詳細地址:廣東省東莞市萬江街道谷湧工業區107國道西路二巷16號
機構負責人姓名:程時和
聯系電話:0769-22707837
3、廣東路通司法鑒定所
詳細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勝和社區銀豐路10號財津銀座大廈A座七樓
機構負責人姓名:孫自堂
聯系電話:0769-22993332
4、廣東鏈信司法鑒定所
詳細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銀豐路北側金運樓02號二樓
機構負責人姓名:王軍
聯系電話:0769-23198113
5、廣東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詳細地址:東莞市松山湖科技園新城大道1號廣東醫學院
機構負責人姓名:唐劍頻
聯系電話:0769-22896222
6、廣東正航司法鑒定所
詳細地址:東莞市東城區光明路25號
機構負責人姓名:曲春冰
聯系電話:0769-22255855
7、廣東至信司法鑒定所
詳細地址: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8號報業大廈副樓壹層單位
機構負責人姓名:周雲安
聯系電話:0769-22991733
8、廣東德方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
詳細地址:東莞市莞城街道八達路140號恒豐商業大廈1201室
機構負責人姓名:王艾平
聯系電話:0769-23362257
下圖為司法鑒定流程圖:
擴展資料:
辦理司法鑒定業務要提交材料: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部令107號)第十二條的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委托鑒定事項屬於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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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司法局-辦理司法鑒定業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