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張女士介紹,9月5日晚11時許,第壹城小區部分居民在此時間段向樓下投擲啤酒瓶、花盆,導致部分停在樓下的私家車被砸。其中,掉落的酒瓶將停在樓下的壹輛黑色私家車頂部砸出壹個大洞。幸好沒砸到人,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當晚現場壹名目擊者告訴記者:“當晚11點,我開車進了小區。正要停車的時候,看到小區地面上有幾輛私家車的報警聲在呼叫。我只是想看看我下車的時候是怎麽回事。突然,壹個啤酒瓶從天而降,嚇得我趕緊鉆進車裏開走。我們小區的樓是28層的高層。當時看不清楚是哪壹層樓被扔下來的。”
隨後,多名居民下樓,將車輛駛離停車位,擔心再次受損。當晚,居民向公安機關報案。
居民的屋頂被砸碎了。
6日上午,張女士準備開車去上班,剛到車上就傻眼了。“車頂被砸了壹個大坑,全是玻璃碎片和很多雜物。”張女士說,自己的車停在自家小區時被“暗器”襲擊已經不止壹次了。
張女士之前見過壹次。“前幾天,我開車的時候,發現擋風玻璃上有壹個黃色的東西。我仔細壹看,是個爛橘子。看到我上班遲到了,我開車去上班。果子被砸了,估計是從天上扔的。”張女士說,她的車被爛橘子襲擊,茶渣灑到樓上,但小東西都掉下來了。之後,她試圖將車停在樓下的空地上。
“這次我撞上了壹個酒瓶,我的車頂被砸了。我當時找物業,物業不管,報警器沒動。我不知道該找誰談。”張女士很無奈。
物業也哭了。
“我停車時壹直很小心。我沒有擋別人的車,也沒有妨礙別人通行。不知道為什麽又被砸了。”張女士說,從樓上扔東西砸車,車臟了可以洗,壞了可以修。撞到頭了怎麽辦?張女士找到小區物業監控室,想看看樓下到底是誰在扔東西,但沒有找到。
9月15日下午,記者聯系了第壹城小區物業公司,經理蔣先生表示,“這是樓上惡意破壞。我們也積極配合居民找,報了警,但是讓我們物業承擔損失,我們覺得有點委屈。”姜經理說。
◎律師表示,建議車主走法律程序。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依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他說,如果最後找不到肇事者,只能建議車主走法律程序。
從法律角度來說,高空拋擲物體可能涉及刑事和民事兩方面的問題。高空拋擲物體造成人身傷害、重大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的,可能涉及犯罪和刑事責任。對於壹般的人身、財產損失,《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體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應當給予賠償。(袁文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