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
我們看到很多看守所的新聞報道,裏面會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兩者都是在看守所關押的。看守所的執法者是公安人員,拘留時間短。
01,行政拘留。
對犯人的行政拘留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拘留期限壹般不超過10天,最長不超過20天。平時被拘留的人有不良行為,但不構成犯罪。
例如,壹個醉漢在街上鬧事,擾亂公共秩序,破壞人民財產。警察抓捕他的時候,不服從,抗拒,對情節影響較大,但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行政拘留。
02,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罪犯是現行犯或主要嫌疑人,正在接受調查但尚未判刑。因害怕逃跑、自殺或者毀滅證據而采取的暫時剝奪對方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調查清楚後,法院認定他有罪,會根據罪行大小把他移交到其他地方。如果沒有罪,他們就會被釋放。刑事拘留也是有期限的,壹般最長是37天。
03,司法拘留。
除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還有壹種司法拘留。在押罪犯是指在司法活動中嚴重違反法庭秩序的人。
審判是壹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如果法官在庭審過程中多次擾亂法庭秩序,將被清場,嚴重者將受到司法拘留的處罰。壹般拘留期限在15天以內。如果妳不滿意,妳可以上訴。
圖二
關押在看守所的犯人,壹般都是有犯罪基礎的嫌疑人,正在等待判決。看守所有武裝看守,比看守所嚴格多了。
看守所也會關押被判死刑的人,直到死刑執行完畢。壹般被判死刑的人都是惡性的,或者案件影響比較大。
比如殺人犯、毒販在看守所需要戴手銬、重鐐銬。我國法律講究人道,判處死刑的案件大多性質嚴重。
看守所裏的犯人壹般都是被調查的人,除了律師,家屬是不允許探視的。被刑事拘留的犯人也將被轉移到拘留所,等待判決。
看守所和監獄不壹樣,犯人在等待判決的時候不用接受勞動改造。但是他們每天都要專心學習,幾十個人壹個房間,活動區域有限。
看守所生活艱苦,大部分犯人見到律師都急著要出去。美食都比不上外面,更別說娛樂措施了。
在看守所,犯人穿同壹件背心,家屬可以發急救服,在活動區洗衣服,在規定時間上廁所。
圖3
關押在監獄裏的犯人是觸犯刑法,經法院依法判刑的人。壹般都是根據刑期的高低,分配到不同的監獄。但是,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措施。
監獄有高墻和電網,還有武裝警衛,壹般是看守所的犯人定罪後交出來的。監獄生活並不容易。如果妳在監獄表現良好,妳可以獲得減刑的機會。
監獄裏的犯人要勞動改造,不然怎麽過幾十年。壹般體力勞動改造比較常見,比如電子燈,縫紉,組裝。
監獄實行軍事化管理,每天定點起床,定點吃飯,定點睡覺,定點外出。監獄裏的犯人只有服從安排,表現不好才會受到懲罰。
比如在監獄鬧事,會被關在黑屋子裏,嚴重的會取消減刑的機會。而且在鬧事的過程中,獄警有權使用電棍維持秩序。如果囚犯受傷,獄警不承擔責任。
監獄夥食很清淡,很少見到肉。犯人家屬可以探視,但需要表現好。如果他們懶惰,不服從安排,他們將被剝奪參觀的機會。
在監獄裏,打架的人少,裏面生活艱苦,老是鬧事是沒有減刑的機會的。為了早點出去,犯人會乖乖服從安排,接受勞動改造。
圖4
綜上所述,看守所、拘留所、監獄的犯人不同,用途也不同。看守所關押的犯人影響力不大,其次是看守所和監獄。
違法沒有好結果。不要壹時沖動毀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如果有冤情,法律可以嚴懲,也可以通過正當途徑為其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