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但如果是在Tik Tok曝光第三方的信息,出現第三方的姓名、居住地址、照片,則可能構成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第三方有權要求侵權人撤回信息並要求道歉。
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私人生活的安寧,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騷擾、知悉、收集、使用和公開的壹種人格權。隱私權賦予權利人對私人生活的支配權,包括防止他人竊取個人隱私的權利和決定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及公開範圍的權利。隱私權的常見類型包括個人生活自由權、信息秘密權、個人通信秘密權和個人隱私利用權。
1.個人生活自由權:權利主體從事或不從事與公眾利益無關的某些活動,不受他人幹涉、破壞或支配。
2.信息保密權:個人生活信息,包括所有個人信息和資料。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姻、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信息,例如,不得窺視公民身體、日記等秘密部位。,且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強行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系及其他不為外界所知的私人事項。
3.個人通信隱私權:權利人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談話等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制度的發展與現代傳播的發展密切相關。隨著信息處理和傳輸技術的快速發展,個人通信的內容很容易被竊聽或竊取。因此,保證個人通信的安全成為隱私的重要內容。
4.個人隱私使用權:權利主體為了從事滿足自身需要的各種活動,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誌使用自己的隱私。比如用個人生活信息寫自傳,用自己的形象或身體作畫或攝影等。這些活動不能非法幹涉,但隱私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比如利用自己身體的私處制作淫穢物品,應當認定為非法利用隱私,構成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