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1.聊天記錄能否作為法律證據,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
(1)聊天證據如果來源、形式、收集程序合法,可以作為法定證據;
(2)聊天記錄不符合法定程序、合法來源、合法手段要求的,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民事訴訟證據的條件是什麽?
1,證據主體合法,證據主體是構成證據內容的個人或單位,證據主體合法,必須符合法律要求;
2、證據形式合法,證據形式的合法性作為證據,不僅要求內容真實,還要求形式也符合法律的要求;
3.取證的方法是合法的。當事人收集的證據材料能否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取決於獲取證據材料的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4.證據程序合法,證據材料最終都要經過壹定的訴訟程序。未經法律規定的程序,證據仍然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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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凡是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1)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實驗記錄;(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