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報警服務臺負責24小時接聽公眾緊急求助電話。但如果隨意報警,對虛假報警或打騷擾電話的,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治安案件的立案程序是向派出所報案,警察要詢問當事人,調查情況,登記在案,審批後立案。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第十三條110報警工作實行“壹級報警”,即統壹由市或縣(旗)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受理。
第十四條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範圍:
(壹)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件(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第二十壹條對謊報警情或撥打騷擾電話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擴展數據:
案例:
廣州壹男子20天打電話110,被公安拘留55次。
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日前,廣州白雲警方抓獲壹名多次撥打110電話向警方撒謊的張曼。自3月25日以來,張某使用兩個手機號碼撥打110電話55次。目前,警方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
4月8日8時許,白雲警方神山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報警人稱在壹家工廠內被人毆打。警察到達現場後,沒有找到報警人。經過調查走訪,民警核實確實沒有打人報警,隨後多次電話聯系報警人,但對方要麽不接電話,要麽關機,要麽謊稱自己去了別處。
期間,該人還四次撥打110電話反復報警稱被打,民警再次根據對方提供的位置逐壹尋找,但未果。當天下午,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將向警方謊報案情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據張某供述,其於今年3月在某廠宿舍被搶1100元,多次向該廠索賠。工廠三次支付700元生活費解決他的生活問題後,他仍不滿意,於是希望通過對警察撒謊來達到向工廠索要賠償的目的。
警方提醒,110報警服務臺是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在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接受群眾求助的警務平臺。它是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公共資源。不要為了個人目的謊報報警信息和案件。對公安機關謊報案情或嚴重誇大事實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和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110辦案民警工作規則
參考資料:
人民網-廣州壹男子20天打電話110被公安拘留5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