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了還和老婆聊天。牛,出生於1983,黑龍江人,住大連普蘭店。今年3月8日21時許,牛某在普蘭店家中發現妻子車某與曲某微信聊天內容曖昧。牛質問車,夫妻倆產生矛盾。車提出與牛離婚。牛聽後很生氣,就叫父子來家裏幫忙解決離婚的事。牛還把曲叫到了家裏談話。屈到牛家後,與牛發生爭執並打了起來。打鬥中,牛用鐵管捅了曲的腹部,並用拳頭打了曲的臉。牛的二叔和兒子也上前打曲的臉,隨後牛又用斧子擊打曲的後腰,致其受傷。經司法鑒定,曲右眶壁骨折符合鈍器傷,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腰椎2、3左側橫突骨折符合鈍器傷,損傷程度構成輕傷。獲得賠償4萬元,獲得緩刑。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牛於2019年4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逮捕。2019年7月25日,普蘭店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牛提起公訴。本案審理過程中,牛某賠償被害人曲某經濟損失4萬元,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認為,牛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壹人輕傷,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權,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牛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他投案自首,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處罰;其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持兇器犯罪,致被害人輕傷,可酌情從重處罰。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及牛某悔罪表現,對牛某適用緩刑,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故宣告緩刑。普蘭店區人民法院壹審判決,牛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壹年;犯罪工具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