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函件的作用:
1、調查取證。律師經常出現當事人準備起訴卻證據不足的情況,這時就可以通過發律師函來查詢溝通來獲得對方的答復從中尋找證據的方式來解決,正所謂投石問路,偵察證據和對方的態度,探聽虛實。
2、商洽和解。律師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通過通知對方在指定期限來人、來函、來電協商的方式來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催促警告。通過律師函來行使壹些法律上的告知義務,或者通過律師函達到提醒收函人盡快履行約定或者法定義務的作用。
二、發律師函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1、聽取客戶的陳述及查看證據
首先得聽聽客戶就委托事項的前因後果是怎麽說的。通過聽取客戶的陳述找出問題的關鍵點,再做壹些針對性的詢問。能夠自圓其說不代表就是事實,還得審查客戶提供的證據。
2、做必要的調查取證
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以及客戶提供的線索,做必要的調查取證工作,律師函的作用和功能就決定了,為了起草律師函不太可能做深入的調查取證或法律研究。
三、律師函的特點是什麽
1、行文關系單壹,主要用於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達法律訴求。
2、應用領域廣泛,基本上可以在壹切法律業務中使用律師函,因此其適用於範圍非常廣泛,從訴訟到非訴訟領域,從民事到商事領域等等。
3、精悍靈活,律師函是壹種非訴訟業務範疇,律師函往往篇幅短小靈活,但依據法律提出的威脅性要求使其具備精悍的特征。
4、受托發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師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達委托人的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