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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進事跡優秀範文

 法官先進 事跡 是中華民族學習的榜樣,也是國家未來建設的中流砥柱,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官先進事跡 範文 ,供大家學習和參閱。

 法官先進事跡

 xx,女,31歲,中***黨員,法學學士,寶塔區法院民事審判壹庭審判員。2007年大學 畢業 即通過全國統壹司法考試,經過激烈的全省公務員考試成為寶塔區法院的法官助理,2009年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2012年7月被任命為審判員。幾年來,累計審理各類民事案件600余件,調解率達78%。連續多年被本院評為“先進工作者”,2011年獲全市法院優秀裁判文書獎,2012年獲全省法院優秀庭審獎,2013年被延安市總工會授予“延安市五壹勞動獎章”。

 赤誠為民 廉潔高效

 xx常說:“當事人的事無小事,民事案件無小案。”她審理壹件離婚案件,被告是80後的年輕小夥,半身截癱7年,接到案件,得知被告住在偏遠的深山溝裏,第二天她就帶著書記員動身前往被告家中送達訴訟材料。她要親眼看看被告現在的生活狀況,聽聽被告作為弱勢壹方對離婚的態度, 對子 女撫養權的意見,並指導被告如何應訴。到了被告家中,看到被告住在簡易房中,生活不能自理,由其父母照顧起居的情況,以及被告家墻上的照片中孩子膽怯的眼神,令xx晚上回家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糾結著本案該如何判決。《婚姻法》規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義務,但同時也規定了婚姻自由。被告可憐但也不能強迫原告年紀輕輕守著壹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截癱病人生活壹輩子。《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歸屬要照顧無生育能力的壹方,可是被告及其父母均是殘疾人,而原告的身體、生活、經濟條件對孩子的成長都更有利。壹件沒有財產糾紛的簡單離婚案件卻讓xx十分為難,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調解疏導工作,最終被告同意離婚,孩子由原告撫養,原告表示每月會帶孩子回來看望壹次父親,並盡量幫助被告解決生活的困難。從被告家返回單位的途中,書記員小楊深有感觸地說:“馮姐,以後我要是能獨立辦案了,也要像妳壹樣,把當事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xx就是這樣,在平凡的崗位上用實際行動詮釋著司法為民的內涵,感染著周圍的每壹個人。

 勇於挑戰 化解矛盾

 2013年,延安市中院指定寶塔區法院管轄壹起原告劉某訴被告某醫院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當時已有身孕的她主動請纓承辦該案,背起了這塊“硬石頭”,她首次和劉某交談,得知劉某不識字,又因家庭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也無法律常識。xx就向寶塔區司法援助中心為劉某申請了壹名援助律師。劉某要求立刻讓醫院賠錢給他,否則他就住在法院不走。xx告訴他醫療程序是否違法,需要進行鑒定,劉某需提供鑒定材料及證據,經過多次勸說被告劉某終於同意進行醫療過錯鑒定。可是劉某不放心把證據原件交給法院又沒有錢復印證據,xx就在單位的復印機前站了整整壹個上午給劉某復印證據原件。看到xx這麽辛苦,劉某說:“馮法官,醫院的態度有妳壹半好,我早就不告了。”雖然該案最後的判決結果與劉某要求的1000多萬元的賠償金相差甚遠,但劉某說:“馮法官,我不怪妳,我對數額不滿意,我要求上訴但是我不再上訪了,上訪沒有上訴有用。”這樣壹個纏訪多年的當事人在xx的引導下懂得了理性的表達訴求,維護自身權益。

 伸張正義 傳播法治

 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xx承辦壹起 勞動合同 糾紛案件,王某在某物業公司工作擔任門衛並負責打掃衛生,物業公司從未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王某繳納養老 保險 且無故辭退了王某。王某申請仲裁,要求給付賠償金、繳納養老保險等,仲裁裁決支持了王某的部分請求。物業公司為了把王某拖的精疲力竭就以不服仲裁裁決為由起訴至法院,xx認真閱卷後發現仲裁委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適用不準確,導致賠償金少計算了幾千元。xx把物業公司的經理和王某約到壹起,結合案情為物業公司的經理講解法律條文,最終雙方達成壹致意見,物業公司賠償王某2.7萬元並當場兌現,養老金在十五日內繳納。王某說:“多謝馮法官,要不是妳辦案認真,我的事不會解決的這麽快,這麽好,我們這些弱勢群體全靠法院給我們做主了,回去後我還要多學法,以後再遇到事情能保護好自己。”物業公司經理也說:“我回去後也得多學法,守法才能省錢,否則花的錢更多還不落好。“

 在x_的工作中,類似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正是基於她對工作的高度責任感,使她面對疑難案件從不畏懼,面對當事人的傾訴從不煩躁,用實際行動維護了司法的尊嚴與權威,無怨無悔地做壹名公平與正義的使者。

 法官先進事跡範文

 xx,女,39歲,漢族,研究生學歷,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延安市寶塔區法院審判監督庭審判員。她於1996年在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工作以來,先後在南泥灣法庭、民事審判庭、立案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監督庭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職務。2005年她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成為延安市寶塔區法院第壹個獲取國家司法考試A證的幹警,因此受到了區政法委及單位的獎勵。近20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她憑著對審判工作的極大熱忱,對百姓的百倍關愛,對為民司法的執著追求,努力工作,勤奮敬業,成為寶塔區法院近年來審結案件最多的審判員之壹。多年來,她審結的案件達千余件,案案過硬,件件合格,無壹違法違紀和超審限案件,為此,她曾多次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被中國民主建國會寶塔區委會和延安市委會評為優秀會員。2012年在xx省高級人民法院“兩評查”活動中,她撰寫的法律文書被評為優秀裁判文書,2012年被xx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

 視公平正義為生命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靈魂和生命線。在審判中確保公正是法官的神聖職責。因此,在辦理每壹起案件中,她都要認真查閱案件材料,分析案情,耐心聽取當事人雙方就案情的相關陳述。對待每壹位當事人,態度都不偏不倚,不坐堂辦案,能主動去群眾中調查了解,親自進行現場勘察,全面、客觀的收集、調查和分析證據,力爭切實查明客觀事實,杜絕主觀辦案。正確的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使案件最大程度地得以公正處理,保證了當事人正當權益的實現。2010年她審理的白某訴某房地產開發商商品房 買賣合同 糾紛壹案,原告白某與被告某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白某購買了被告壹樓的房屋壹套。後開發商因銷售不利,將壹樓住宅改為門面房,並將門面房另售他人。由於合同無法履行,白某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承擔利息並承擔購房款雙倍的賠償款。而開發商只同意退還房款承擔利息,並賠償原告其賣給第三人的盈利款。審理期間,開發商找人給她說情,施加壓力,她不為所動。經過庭審,對證據的認真分析,她認為,如果按照開發商的觀點,那麽對開發商的違約行為不能達成懲罰的目的,不能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但被告的行為也非完全惡意,原告的請求也不能完全能夠支持,故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購房款60%的賠償金。本案下判後,雙方均未上訴且自動履行了判決內容,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視人民滿意為奮鬥目標

 人民法官只有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帶著深厚感情為群眾排憂解難,才能滿足群眾對司法的新期待。因此,她在辦案中總會利用人性化調解,既解當事人法結,又解當事人心結。2013年,她審理了王某訴李某探視權糾紛壹案,王某與李某於2009年經法院調解離婚,兒子由被告李某撫養,自兒子上幼兒園後,被告李某就不許王某探望兒子了,故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權。望著滿面淚水的王某,同樣作為母親的她對原告充滿了同情。在與被告李某的耐心談話中,她找到了王某不能行使探望權的原因。原來,隨著兒子的慢慢長大,他非常渴望母親的疼愛,王某由於工作繁忙,每兩周去探望兒子壹次,而每次探望後,兒子便長時間哭鬧,並常常郁郁寡歡。因此李某的父母便認為是王某在探望中給了孩子不好的影響,便開始拒絕王某探望兒子。本案涉及的法律規定非常明確、簡單,原告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權利,原告勝訴是勿容置疑的,但是對原告正當權利的兌現並不如想象的那麽簡單,判決執行起來並非易事,搞不好還容易引起矛盾的激化。理清了思路,她先開始做被告李某的工作,她先將王某現在思念兒子的心情和痛苦的狀態傳達給李某,贏得李某的同情,後讓其將心比心,最後告知其相關的法律規定,在耐心的說服和 教育 下,李某妥協了,但李某稱主要是他母親心疼孫子,怕原告王某每次探望後對孩子造成不利的影響。於是,她又電話聯系了被告的母親,經過壹個多小時的電話連線,被告母親也同意原告探望孩子,但是原告要保證探望孩子後,不能給孩子造成不良的情緒影響。通過分析,她認為,孩子的郁郁寡歡壹是原告探望的次數較少,不能滿足孩子渴望母愛的心理需要,二是孩子對父母離婚的這種狀態不能正確認識。於是,她聯系了原告要求她對孩子進行正確引導,並要求她盡量每周去探望孩子,通過數管齊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每周去探望孩子,經過引導,孩子也不再有不良情緒,雙方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視清正廉潔為靈魂

 法官是依法治國的實踐者,是法律規則的直接執行者。這不僅要求法官精通業務,秉公執法,更要求法官有高尚的職業道德,要壹身正氣,廉潔無私。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她嚴格要求自己,正確界定自己的社交、娛樂和生活圈,保持“慎獨”的本色,不結交不可結交的人,不光顧不應涉足的場所。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不以權謀私,不徇私枉法。不做超越法官職業道德的行為。拒絕當事人的吃請和禮金。廉潔自律,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六個不準”的規定。壹些當事人通過熟人、朋友為案子說情、送禮,每次都被她嚴辭拒絕,為了肩上的“天平”,為了法官的神聖責任,為了忠於法律,忠於人民,她用自己的實際行為樹立和維護著法律的尊嚴。

 沒有耀眼的榮譽,沒有閃光的光環,有的只是平凡的崗位,默默的辛苦工作,x_作為壹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正以她那平凡的執著、不懈的追求,實踐著護法、執法的天平之夢。

 學習法官先進事跡

 xx,男,33歲,中***黨員,大學學歷,2002年從xx省司法學校畢業後進入寶塔區人民法院工作,先後在青化砭法庭、立案庭、行政庭、刑庭、刑二庭擔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參加工作以來,他立足平凡崗位,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勤奮敬業,出色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三年來,他累計辦理各類刑事案件142件(2012年承辦85件,結案85件;2013年承辦33件,結案33件;2014年承辦24件,結案17件,7件尚在審理中)。他連續多年被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個人”、“辦案標兵”。他制作的(2012)寶刑初字第00070號裁判文書在2012年全市法院庭審和裁判文書“兩評查”活動中被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裁判文書;他本人於2014年4月被中***延安市寶塔區委、區政府評為“2013年度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2014年3月被***青團延安市委、延安市青年聯合會***同授予“青年崗位能手”榮譽稱號;2014年4月被***青團延安市委等十五個部門***同授予延安市第十壹屆“優秀青年衛士”榮譽稱號。他承辦的所有案件中無壹違法違紀、無壹涉訴信訪、無壹最差案件。

 公正執法 做壹名群眾滿意的好法官

 xx始終把學習當作工作之余的首要任務。他深知只有自己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知識,才能做壹名人民信任的好法官。利用工作之余他學習專業 法律知識 ,並結合辦案,註重實用性。有時為了弄懂壹個問題、壹些措辭要查閱好幾本書,並最終把辦案的全過程言簡意賅的反映在裁判文書上,做到說理透徹,適用法律正確。

 三年來,他把全部身心都撲在了工作上,由於庭室職能的劃分,審理的均是涉財類刑事案件,例如盜竊、搶劫、貪汙、職務侵占等等案件,上述案件的被告人本人及親屬往往在社會上有著這樣或那樣的關系。面對這種現象,他深深懂得“清生明、廉生威”的道理,嚴格要求自己,本著壹名法律人的職業操守與法官職業的要求,堅決杜絕人情案、金錢案、關系案。例如被告人劉某某等9人職務侵占罪、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拘禁罪壹案,由於案件本身偵破時間跨度比較長,涉及罪名、人員較多,且牽扯到部分在職公職人員,案件審理難度很大,後經多次與眾多被告人家屬及被害人單位接觸,向各方釋明法律,最終由各被告人家屬主動在能力範圍內向被害人單位退賠了部分經濟損失,盡管最後對眾多被告人處以重刑,但各被告人都表示認識並理解到自身的行為的違法性及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必要性,其家屬也對此表示理解,也使被害人單位受到的損失得到最大限度的挽回,保護了相應的國家財產。

 他所承辦的案件復雜、重大程度逐年上升,諸如被告人楊某某、謝某某詐騙壹案,該案涉及受害人多達3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590余萬元,眾多被害人群情激奮,不同程度的向多部門反映情況,亦多次向他反映被騙情況及強烈要求返還被騙財產,在他向被害人反復釋法解理、通告贓款贓物追繳情況後,被害人均能平和情緒,避免發生其他過激行為。又如被告人馬某某等十九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壹案,該案參與傳銷人員多達2400余人,人員涉及xx、河南、廣西、山西等多個省、市,吸收傳銷資金高達4700余萬元,該案在本轄區乃至整個延安市的影響都較為重大。辦理該案也為延安市寶塔區法院審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這壹新型犯罪積累了積極的審判 經驗 ;再如被告人慕某某等四人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壹案,該案四被告人在短短的壹年多時間裏分別或***同參與盜竊作案高達127起,盜竊所得財物價值80余萬元,嚴重威脅到本轄區居民的財產安全,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本轄區反響比較強烈的盜竊類案件,該案宣判後及時的安撫了廣大群眾的不安情緒,也震懾了部分犯罪分子,對維護本轄區的治安穩定起到了壹定的積極作用。還有被告人楊某某、劉某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張某、王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韓某某、李某假冒 註冊商標 罪、被告人高某銷售假藥罪、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發票罪等壹系列當前經濟條件下的新型、多發性刑事案件。

 由於刑事案件的特殊性,絕大多數被告人處於被羈押的狀態,本著對被告人合法利益的最大保護,他經常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加點,對手中的案件進行審理。例如被告人嶽某某盜竊壹案審理時間為14天、被告人馬某某詐騙壹案審理時間為5天,均服判。使得案件在審理階段的時間達到最短,也讓被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進入到勞動改造階段,得到應有的法律懲處,同時也最快速度的維護了社會的安寧。

 近年來,延安市寶塔區的新型案件層出不窮,在對常發性犯罪累積了審判經驗的同時,他自費萬余元購買相關法律書籍,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審判水平,他也迅速成長為刑事業務骨幹並獲得了刑事同仁及領導的認可。三年多來,他承辦審理或參與審理多起新型案件,在懲罰犯罪的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也為寶塔法院的新型案件的刑事審判積累了壹定的經驗。例如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發票罪壹案,由於本地經濟發展的限制,增值稅專用發票類型犯罪極其少見,且廣大群眾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沒有壹個明確的概念。在審理該案時,他主動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不特定的群眾代表參與旁聽,既審理了案件,又在審理的同時向廣大群眾就該種犯罪形式、構成要件、法律後果做了剖析,提高了人們對該種犯罪後果嚴重性的認識,起到了壹定的預防犯罪的作用。又如被告人高某銷售假藥案、被告人楊某某、劉某某非法經營案、被告人王某、張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等壹系列刑事案件,上述案件均屬於少見、隱蔽性強的案件,他在審理的過程中不斷的加深理論功底,積累審判經驗,使得所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為我院的刑事審判工作積累了積極的審判經驗,也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自我防範、辨識能力起到了壹定的積極作用,同時也起到了對社會公眾的普法宣傳作用。

 刑罰乃國之重器,是對公民最嚴厲的懲罰。因此稍有不慎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他在辦刑事案件時,往往就壹個情節、細節上的問題可以徹夜無眠,只為了最大限度的還原案件事實,讓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處,做到不枉不縱。他從事審判工作以來,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樹立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以公正司法為己任,以人民滿意為目標,時刻以壹名優秀法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憑著對法官職業的忠誠和熱愛,將全部精力投入到審判工作當中,秉公執法,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默默履行著壹名法官的職責,受到了廣大群眾和各級領導的好評。

 公正辦案 廉潔勤政

 壹身正氣,廉潔是根本。在從事審判工作中,他嚴格執行《法官行為準則》。始終做到拒說情,拒吃請,拒收當事人的壹切財物。在友情、親情與法律之間,他執著堅持的是壹個人民法官的職業道德,忠誠維護的是法律的神聖與尊嚴。他常說:“既然我選擇了法官這壹職業,就要對得起自已胸前的法徽,對得起那些無辜的受害者,對得起那些遭受破壞的社會秩序!”三年來,他從未出現任何違規違紀行為。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延安日報、延安電視臺、華商報、西部法制報等多家新聞媒體機構多次對他承辦的案件進行正面跟蹤報道。

 自從參加工作以來,他忠實地履行著普通法官的神聖職責,兢兢業業,勤勤懇懇。長期的法院工作造就了他吃苦耐勞的品質,艱苦的審判工作煉就了他嚴謹、求實、敬業的工作作風。在平凡的崗位上、在審判的第壹線,他用正義鑄就著公平、用忠誠書寫著公正,用滿腔的熱情,給所從事的職業交上了壹份滿意的答卷,讓公平與正義在太陽下閃現出耀眼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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