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充實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優化人員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並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會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4名。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其他有關文件,制定本通則。
壹、招聘崗位及人數
會計管理中心文員4名。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大專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且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具有會計從業資格並有兩年工作經驗。
3.30周歲以下(0983年65438+65438+10月65438後出生+0),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者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0978年65438+65438後出生+0)。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3盱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會計管理中心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專業參照《淮安市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2)執行。
6.願意在申請的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下列人員不得註冊: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省、市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與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者,不得報考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註冊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報考人員須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確認繳費。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生資格進行了初審。報名及照片上傳網站:淮安人事考試網)和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不影響聘用。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暫行辦法》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人選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空缺的,在同壹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壹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後不再遞補。
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自行辦理,並在規定期限內報到。如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到,則自動放棄。
動詞 (verb的縮寫)就業後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定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自主擇業。
不及物動詞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明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被聘用人員,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紀檢、監察、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設立監督電話:
縣紀委:0517-88220536
縣人社局:0517-80910771
縣財政局:0517-88266401
報名電話:0517-88272065、0517-80910771。
七。本規定由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2013盱眙縣公開招聘縣會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盱眙縣財政局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