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當法律顧問、律師、審判員、警察、公證員等。
壹、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是指解答法律詢問,提供法律幫助的專門人員。如受當事人聘請,為當事人處理有關法律事務,或接受非訴訟事件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幫助,或在民事訴訟中作為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辨護人出庭辨護。
其責任是為聘請單位就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査法律事務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擔任法律顧問是我國律師主要業務之壹,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對外開放,法律顧問的作用將愈顯重要。
二、律師
律師(lawyer)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三、審判員
審判員,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人員的壹種職稱。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年滿23歲且又沒有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公民,經業務考核有能力擔任審判工作的,可以被任命為審判員。
除在省內按地區設立的和在直轄市內設立的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員由省和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外,其他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均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審判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類案件的審判工作。除簡單案件依法可由審判員壹人獨任審判外,壹般應由審判員或審判員和陪審員依法組成合議庭審判案件。
四、警察
警察是統治階級為維護統治秩序而設置的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是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之壹。接其執行的任務不同,各國分別設有不同的警種,如戶籍、交通、刑事、司法、治安警察等。行使警察職能的官吏,是在與國家機器的形成的同時出現的。
中國在先秦時代已出現具體執行警察職能的官吏。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實行的是司法與行政合壹、軍警壹體的體制,警察始終未能形成獨立於其他部門的組織系統。
五、公證員
公證員是指符合法定條件,在公證機構從事公證業務的執業人員。擔任公證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是:
1、具有我國國籍。
2、年齡25 周歲以上65 周歲以下。
3、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4、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5、在公證機構實習2年以上或者具有3 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並在公證機構實習1年以上,經考核合格。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顧問
百度百科-律師
百度百科-審判員
百度百科-警察
百度百科-公證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