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2065438+2002年7月8日21cn新聞。
避免誤導觀眾的對話中的兩個錯誤。司法部教TVB制作壹部戲劇。
電視宮廷劇連續劇很長,但虛構的戲劇情節讓觀眾信以為真。就像簡單的壹句話:“反對,法官大人”,已經有兩大錯誤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看到電視劇的法庭情節偏離現實,隨時讓公眾誤解自己的合法權利。所以今年舉辦了第壹屆“香港檢控周”,派檢察官到電視臺給編劇和制片人開課,希望撥亂反正。
法院電視劇深入人心的劇情和現實有很多差異。壹批檢控人員將於本周前往無線電視講解法庭程序,並簡單介紹檢控人員的工作。壹些檢察官指出,該系列的法庭情節存在幾個常見的謬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法庭上沒有“大人”和“小人”之分。“閣下”這壹尊稱在回歸後早已停用,法律人員在法庭上通常以“閣下”稱呼法官,以示尊敬。
新聞太長,可以看百度“壹個對話兩個錯誤,避免誤導觀眾”的全文。
劇集中,大畫面處處針鋒相對,“反對”的聲音此起彼伏,會到證人和陪審員面前陳述案情;現實中,法庭講究禮儀,律師只會在律師席上發表意見,出示證據反駁對方的論點,從不大聲反對。
宮廷戲劇中的常見錯誤
錯誤:律師的職責
例:劇中律師會充當偵探收集證據,調查案件應該是警察的職責。
錯誤:大喊“不”
例證:香港遵循英國的司法體系。即使律師認為對方的觀點是錯誤的,他也不會大喊反對,只會站著發表自己的意見。
錯誤:在法庭上的位置
舉例:律師應該站在律師席上盤問證人,不會走到證人或陪審員面前發言。
錯誤:詢問程序
例:先由控方陳述案情,傳喚控方證人,然後辯方證人出庭;為了增強劇集的戲劇效果,傳召證人的順序會不對。
其實這個消息是有問題的。現在TVB的電視劇不說“法官大人”,而是說“法官大人”。另壹方面,如果按照現實拍攝,只會讓觀眾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