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勞榮枝選擇上訴,那麽她再改判的幾率基本上等於0。從她目前已經被公布的犯罪事實來講的話,勞榮枝的主觀惡性很強,再加上涉嫌多起殺人案,基本上是沒有在翻案的可能。以及在這20年間裏面她不斷的逃竄,如果真如她自己所說她是被脅迫的,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是並不願意的話,那麽在警方已經抓捕了法子英的時候,她就應該主動的歸案,而不是四處的流竄。
正是因為她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會受到懲罰,所以在這20年前裏面才會不斷的去流竄,甚至偷用她人的身份證。那麽其目的就是希望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所以從這壹點上來講的話,勞榮枝她對於自己的壹個辯解其實是完全的不成立的。在看到庭審記錄的時候,我想很多人都被勞榮之她個人的表述所驚訝到吧!
她自己認為自己壹個人在法子英的案件裏面扮演的是壹個非常輕微的輔助角色,本身就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而且表示自己是不願意做這些的,但是因為害怕法子因所以說才去做了這些事情。但是根據真正的事實來看的話,其實並不是像她所講的那樣,就如法子因綁架了兩個受害人,在她們供出了自己的銀行卡賬號和密碼的時候,法子因讓勞榮支出去取錢。
如果說法子因真的是脅迫了她的話,那麽在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去抓法,但是她卻並沒有。反而選擇將錢取回來,之後和法子英壹起將受害人殺害,由此便可以看出她對自己所有罪行以及主觀上沒有惡性的辯解基本上都是不成立的,那麽即使她選擇上訴的話,這些犯罪事實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