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幾歲在大連泰山街長大,父親的棍棒教育讓我吃了很大的苦頭。雖然我從父母那裏接受的棍棒教育,其實是受到了暴力的影響,但我並沒有和別人打架的基因。我的童年,屬於第三世界,幼稚。有壹天,我們兄弟被壹個大孩子欺負,我卻產生了反抗意識並實施了,從而保護了自己。
1965暑假小學畢業,正在等初中。假期裏無事可做,所以我在家看小說。那時候,看小說是我唯壹的愛好。正在看書,弟弟進屋找我:“大哥,二哥被打了。”
我帶弟弟到後街,壹個高個子(姓焦還是姓韓,住在東西街分界的壹幅畫裏)正在欺負我兩個弟弟。他大概十五六歲,比我高壹個頭多。我們四個兄弟分別是65,438+03歲,65,438+065,438+0歲,8歲,5歲,屬於沒有抵抗力的孩子群體。
為了保護弟弟,我沖上去和那個大個子理論。我問他:“妳為什麽打人?”
那個大個子歪著頭,帶著輕蔑的表情斜眼看著我。他說,“我打過電話。妳能怎麽辦?”說著,他在我的右臉頰上打了壹拳,我覺得臉上熱乎乎的。我們弱小卻被欺負,我受不了內心的無助和屈辱。我們不是互相爭鬥的對手。如果我們撤退,四兄弟會繼續挨打。對方囂張的氣焰把我燒成了最後壹根稻草,我突然有了反抗的勇氣。“打!”我低頭突然拱向對方腹部,對方毫無防備被我拱到在地。我立刻騎到他身上,抓住他的私處,毫無反抗地掐他。事發後,這個比我大很多的惡霸,每次見到我都會躲開。
其實弱者面對欺淩的時候,如果無法逃避,就只能勇敢反抗,視死如歸。但是,孩子打架沒有對錯之分,這種打架行為是不能鼓勵的。父母家教很嚴,那天晚上我被父親打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和別的孩子打過架。直到去了農村,我都是個聽話不惹事的好孩子。
從65438年到0968年,我去了農村的寬甸,參加了多次公社知青代表會議。1969年7月,我外出打工,作為農民工參加車道嶺大橋建設。壹天,當我在篩沙子時,我聽到有人在河對岸呼救。我拿著鏟子涉水過河,發現壹個年輕人騎在父親身上,父親很暴力。我拿起鏟子,把那個年輕人從他父親身上打了下來。他爸起來就使勁打我。因為他兒子沒事,這個就廢了。可見,制止別人的暴力行為,需要講究方法。如果我們反對不公正,我們必須區分原因,我們不能沖動地傷害人,否則我們不會做任何討好的事情。
1972我在吉安水泥廠坐車去車站運煤。在路上,我被壹個醉漢堵在路上,司機把他打傷了。因為我負責取車,當晚我和司機被公安機關傳喚。因司機被打後還手,傷者要求賠償後主動撤訴。公安機關沒有追究司機責任,但也是虛驚壹場。這件事告訴我壹個道理:遇到惡人,可以制止他的惡行,不能單純以暴制暴。打人很可能會被起訴,打架不管輸贏,都沒有贏家。
1973年6月的壹天晚上,工人田某友拒絕管理工作,罵了我壹頓。我還手後,被壹拳打倒了,卻變得不可理喻。廠領導撤銷了我的職務,派我去石灰車間當窯工。這件事的教訓是:遇事要冷靜,千萬不要動手。傷害別人其實就是傷害自己。
1975年7月1日晚,通化衛生學校師生表演,校外不法分子強行沖進學校。領導安排我和馬仁華老師保護師生安全。沖進學校的不法分子破壞了校門,襲擊了我們。我和馬老師還擊的時候,有兩個人受傷了。事後公安機關認為,傷者行為不當,學校無責任。那個特殊年代,罪犯在我宿舍休養十幾天。這件事的教訓是:對付非法襲擊最好的辦法就是報警。如果妳為自己辯護,壹旦超過必要的限度,妳很可能自己買單。
1978的某壹天,同學郭哲夫在東北師範大學閱覽室被壹名中文系學生欺負,雙方發生沖突,導致壹名中文系學生受傷。後來,我和班長呂品都受到了處分。這件事最大的教訓就是: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沖動,否則可能會給自己帶來傷害。
1983年,兩個鄰居,褚氏兄弟,想霸占我家院子,院子只有1.5米寬。我制止的時候,那兩個兄弟打傷了我,整個過程我都沒有還手。事後我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褚氏兄弟主動道歉,我就原諒了他們。不久,我家房子被盜,褚氏兄弟說是他侄子偷的,向我認罪要求賠償。可見鄰裏之間的矛盾是不能激化的。如果有沖突,要先商量,不要輕易動手。軟弱不壹定是損失,君子之風更能贏得尊重。
從1990到1994,我還在通化幼師當保安科長。我曾經把壹些擾亂學校秩序的不法分子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違法人員進行執法是保護師生安全的職責。這個時候正義在手,該做的時候壹定要做。1994那個下雨的夏夜,壹個和我打過交道的丁某組織了十幾個打手砸我家,我還手打散了他們。我身上多處受傷,左手小指還是沒有功能。事後,我考慮到丁年輕有前途,就放棄了對他的上訴。現在丁的仕途發展的很好,我就讓人傳達壹個信息:希望他真心為人民服務,青年時代的錯誤不能再犯。
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我壹直從事律師業務,在壹些暴力傷害案件中為被告人辯護。同時,我會認真教育他們,讓他們悔過自新,坦白自己的暴力行為,爭取寬大處理。這些人最大的教訓就是,沖動是魔鬼,如果被沖動的魔鬼纏上,妳只能痛苦。
2021 7月31日,壹個親戚和妻子去姐姐家調解矛盾,壹進門就遭到姐夫的棍棒襲擊。傷者顱內出血,開顱手術後脫離生命危險。得知消息後,我在經濟上幫助親戚治病,並告訴他們:相信法律,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違法者將受到懲罰,這是法制社會的公理。
70歲生活不易。回顧年輕時的許多錯誤,我改邪歸正,自得其樂。如果現在想改,後悔也來不及了。希望天下所有人在年輕的時候少犯錯誤,犯了錯誤就及時挽救,這樣人生才會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