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近親屬”是指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①
與此同時,我們需要立即做以下15件事來保持冷靜:
1.首先要堅持問抓人有沒有拘留證、拘留證,必要時可以要求拍照或復印。
2.堅持要看抓人的證件,記下報警單位,姓名,報警號,手機號。必要時可以報警或者去社區派出所讓警員見證並記錄在案,防止被抓。
3、盡快(最好不超過24小時)向辦案單位核實是否被當局逮捕的人。
4.詢問逮捕單位該人被羈押在哪個看守所、拘留所,並要求被羈押人家屬通知。壹般會用掛號信郵寄給家屬,請查收。
5.決定被拘留單位涉嫌哪些違法犯罪行為。
6、實施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或司法拘留,最長時限為15天。刑事拘留麻煩,壹般意味著妳的親屬涉嫌刑事犯罪。
7.按時在看守所、拘留所存錢。現在看守所基本不收衣服和個人物品,壹次至少存2-3千元,讓親戚買衣服、用品、訂餐等。
8.通知被抓單位和可以立即通知的親友。齊心協力,冷靜應對!
9.盡早正式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最重要。在偵查階段,除了辦案人員,只有律師可以見妳的親屬。律師可以幫助家庭成員了解更多的指控,會見妳的親屬並向他們提供法律咨詢,代表他們起訴和投訴。換句話說,專業的刑事律師是妳親人的唯壹保護人。
10,根據情況,在壹定範圍內及時發布相關消息,防止辦案機關暗箱操作,慎用微博、微信等新型社交媒體。必要時可以讓媒體報道,加強公眾監督。
11,請相信親朋好友,統籌規劃,明確責任分工,有助於正確決策。不要盲目聽信別人的承諾,比如人脈,釣魚!壹旦輕信,就是浪費金錢,最壞的會貽誤時機,造成終身遺憾!家屬不得銷毀隱匿證據、幹擾辦案、包庇同夥。不然壹個沒出來,幾個進去了!
12.隨時做好打持久戰的經濟、時間和心理準備。刑事案件是國家公權力與個人私權的不對等對抗,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都很高。
13,如果真相在手或者可能無辜,不要輕易妥協。
14,盡全力聽天命,不到最後不放棄。
15,盡量不要影響家中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