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壹)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 審查起訴階段 ,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壹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 4、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 刑事自訴案件 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壹個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的,按照 民事訴訟案 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二、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壹)民事訴訟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標準。每件收費3000—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6%;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4%;1000萬元以上,2%。按當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3、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與委托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 (三)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壹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四)壹個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三、 行政訴訟案件 和國家賠償案件收費標準 (壹)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每個審判階段計件確定收費標準。 (二)計件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三)涉及財產關系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案件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執行。 四、計時收費標準: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時。下浮不限。 五、下列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壹致,按照不高於規定收費標準的5倍收費,協商不成的,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 (壹)案件法律關系復雜,律師辦案時間明顯多於同類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專業水平要求明顯高於同類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訴訟標的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民事案件,給予社會保險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案件,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以及風險代理案件、計時收費案件不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客觀:《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辦法》 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壹)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