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原審原告):揚州奇申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為揚州市江都區仙女鎮磚橋雅典娜路朝陽生態園。
法定代表人:蔡軒,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王毅,江蘇唐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 *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揚州市江都區。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 *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揚州市江都區。
訴訟代理人:* * * *,被上訴人* * * *之子。
審判過程
上訴人揚州奇申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申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發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壹案,不服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201012民初3585)民事判決。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此案現已結案。
上訴人的觀點
神七公司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改判支持神七公司壹審訴訟請求;壹、二審訴訟費由* * * * * * * * *承擔。事實和理由:
(壹)壹審事實不清。1.在這種情況下,租賃物是否合法,用途是什麽都不清楚。2.奇申公司多次向壹審表示,涉案租賃房屋消防設施不合格,請求法院到涉案房屋進行調查,但壹審法院在判決前未進行任何調查,且* * * * * *和* * * *未出具相關法律證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消防設施不合格房屋的租賃合同無效,本案適用法律可能完全錯誤。3.壹審認定齊神公司2017年8月18日才交房,明顯認定事實錯誤。2065438年7月19日第壹次開庭時,七神公司明確在2017年10月將鑰匙交給* * * * * * *。涉案房屋早在2018年8月7日就被* * * * *和* * * *出租給他人。4.店鋪租賃中,“過店費”用於彌補原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裝修費用,具有補償性質,不屬於對價轉移或買賣關系。本案的“過店50萬”就是這樣壹個案例。奇申公司認為,房子之前裝修沒用,租下後大規模裝修。本案中,由於* * * * * * *的過錯和違約行為,導致合同解除(合同可能無效),故* * * * * * *和* * * *應當返還店鋪費用。5.租賃合同解除所涉及的違約責任,壹審沒有認定。
(2)壹審程序嚴重違法。1.壹審法院於2018年5月19日受理此案,於20165438年10月25日判決,壹審審理逾期。2.在法院立案後,涉案房屋裝修還在,裝修費用可以鑒定,但壹審故意拖延期限,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