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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石頭》中涉及的經濟法問題

1,謝因為被索道女踩踏,不小心讓易拉罐從纜車上掉了下來。是否構成* * *危險?

2.秦律師手中的拆遷(房地產開發)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從理論上講,羅漢寺石材廠是國企,馮東的新世紀發展集團是私企。後者合並前者是否屬於國有資產處置?謝主任是否有權決定雙方的合作?

3.三賊“動”的壹幕。三個小偷違章停車,交警抄牌照,查駕駛證和操作證。

道格、黑皮和小軍犯盜竊罪。而且是三人以上的固定犯罪組織。還是個慣犯。

b,黑皮拿著錘子襲擊了壹名警察。從行為上看,犯罪的準備已經完成。舉起錘子準備敲下去,說明已經開始實施了。作案工具是錘子,擊打的部位是警察的頭。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因為包的手剎事件,警察轉過頭來,黑皮的殺人行為停止了。黑皮是因為主觀意誌以外的原因停下來的,所以是故意殺人未遂。(有沒有黑皮自動放棄可以再犯,故意殺人罪中止的犯罪行為?歡迎討論)

c、黑故意殺人,不應認定為犯罪,而屬於三人* * *同罪。刀哥的指揮,遞煙吸引sir的註意,小軍的假裝取證,黑皮的故意殺人,都在三人的故意範圍內。問題是這裏有沒有盜竊罪的轉化。我們知道,犯盜竊罪、拒捕罪、為藏匿贓物而毀滅證據罪,應當轉化為搶劫罪。它和這裏匹配嗎?目前警方只是在查運營證,還沒到抓捕階段。但由於三個小偷沒有搬家公司貨車的營運牌照,不襲警拿不到證件,被抓似乎是必然的。三個小偷預見到了被抓的風險,提前采取了故意殺人,以抵禦可能的被抓風險。

D.如果車主真的違規移動停車,警察給準入是否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停車等常見違法行為處以20元至200元罰款。什麽是違法的?

4.秦律師在墻上噴“拆”字被北京城管抓到怎麽辦?北京大城市小事件各種噴式辦證、治療廣告如何管理,有什麽招數可以快速去除?

5.謝的易拉罐從空中的纜車上掉下來,砸在包和的車上。包和小軍下車大罵母親,卻忘了拉手剎,導致車子順著斜坡打滑,撞上了停在路邊的寶馬車(看前臉應該是寶馬5系)。這是壹起輕微的交通事故,構成民事侵權。雙方協商的法律後果是包賠償損失¥8000元。排除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的因素,車輛損壞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謝用可樂瓶砸車前擋風玻璃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擋風玻璃上壹定沒有貼膜)?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四眼助手違法停車,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包因病不能駕駛機動車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6.如何認定三寶撞車後打人的行為?交警是否有權向肇事者雙方提出公私問題?法律有相關規定嗎?

7.道格、黑皮和小君都被鏡頭曝光過?還在這個城市大搖大擺的,這人民警察也太...............

8.公交運營是包女朋友的嗎?為什麽她有權處置裏面的鋼幣?

關公和自由女神像是壹起被復制的。果然,藝術是沒有邊界的。

9.羅漢寺石材廠在廁所廢墟中發現的翡翠是陪葬品還是隱藏物?《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所有權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屬於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此外,我國《文物保護法》和《金銀管理條例》也有相應的規定。在玉器展出期間,是否可以認為是撿到的單位公之於眾,等失主來認領?如果在法定期限內無人認領,就應該歸國家所有?

10,馮東燒了包的駕照。包知道後,會不會因為這個原因而不賠那5000元呢?扣押駕照屬於留置權。

11.秦律師在馮董事長的許可下,為國際大盜在香港盜玉支付了10萬美元。三人構成盜竊罪,暫屬於犯罪預備階段。

12,謝“以開第四輛車撞墻,導致住院,和父親打架好玩”為由,向父親要錢。是否構成詐騙罪?

13.纜車上三個小偷贏可樂的伎倆構成詐騙未遂。詐騙罪以實際取得他人錢財為前提,三人的犯罪行為被抓,構成犯罪未遂。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金額超過5000元。所以可口可樂設置5萬元的獎勵是違法的,也就是說,中獎從壹開始就是不可能的。

14,謝在廁所與他人商議,變相綁架自己,向父親索要贖金。謝主任聽了,把兒子打了壹頓。根據刑法理論,與他人串通綁架親屬全部贖金的行為,視為敲詐勒索,因為人身自由並沒有真正受到限制,只是利用這種情況讓他人自行交出財物。但是,謝只停留在犯罪動機上,沒有做任何準備,所以不應該定罪。

15.黑色皮革蒙住邁克爾在機場大門。小軍拿走了邁克爾哥哥道說的那個“這麽好的箱子,可惜了”。三人構成盜竊罪?搶劫?

16,三寶的保安隊夠野蠻。工藝品公司有沒有權利收取羅漢寺展覽的門票?

17,謝香港皇家藝術學院的假學位,嗯?

18,黑皮和小軍偷了包和三寶的鞋(導致根據包的《痕跡科學》在案發現場只有後兩人的腳印)。數額不大,情節明顯輕微,不構成犯罪(喬丹簽名除外)。

19,刀哥謊報火災,應受行政處罰。

20.第壹次三個賊偷玉,盜竊未遂。多戈拉電是違規行為,給這個國有單位造成巨大損失,將構成犯罪。

21.謝用替換的計價器換取真翡翠不構成詐騙,但構成盜竊罪。謝用假翡翠通過拍照的方式換取真翡翠,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取得,構成盜竊罪。根據《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若幹問題的解釋》,盜竊數額在65438+萬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處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2.包和那幫人的對話,那幫人說:城管,便衣,文明執法!強哈!想想暑假北京城管隊副隊長被殺的事就不寒而栗!城管什麽時候才能擁有法律賦予的執法權力,什麽時候才能安全有保障的站在這個社會沖突的浪尖上自由沖浪?估計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3.謝贈與醉酒的晶晶的玉石屬於民事贈與(當然無權處分,不管晶晶是否善意前往,原物主基於所有權可以要求取回)。然後,晶晶喝醉了,就和晶晶發生了關系。應當是晶晶處於無意識狀態,謝構成強奸罪,是“違背婦女意誌以其他方法實施的”。應該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待討論,也有可能這純粹是道德問題)

24.謝與晶晶睡覺,被等人發現。這三個人把謝打了壹頓,塞進壹個皮箱,運到房間裏。

道哥咨詢律師:“我媳婦被別人睡了,就沒人管?”“我們沒結婚,但有真情。”“結了婚沒人管嗎?有什麽王法嗎?妳是什麽律師?”“沒人在乎,對嗎?今天我要維護這個正義。”律師的回答是在假設女方同意的情況下做出的。如果道兄與晶晶結婚,謝與晶晶應視為通奸。通奸只受到道德譴責,不受法律懲罰。此外,道格和晶晶只是非法同居,他們可以合法地處理自己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除公安機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審判權。”道格本人“主持正義”是違法的,拘留謝構成非法拘禁罪。

25.第二次,三賊盜玉,盜竊未遂。

26.小軍偷了壹罐假可口可樂,發現自己中獎後去北京領獎。期間的損失與三賊無關。小軍的行為不使三賊構成詐騙罪。三賊只構成預備詐騙(囤積、準備假中獎可樂)。

27.因為翡翠被替換了,邁克爾用光盤盜竊翡翠,從犯罪對象的角度來看,是對象不能犯的未遂(假翡翠只值200元);從行為上看,也是壹種企圖,因為盜竊有形之物應采取“失控加控制”的理論。對於失主來說,這塊玉是不受控制的,但是在邁克爾還沒來得及控制這塊玉的時候,它就被小軍獲得了,小軍得到了這塊玉,並且調換了它。值得註意的是,邁克爾構成盜竊未遂,馮東和四眼是他的* * *罪犯。

28.道格三個人打算用假翡翠換真翡翠(其實是以假亂真)。小軍躲在垃圾桶裏,黑皮躲在下水道裏,道哥在外面等著。晚上,國際大盜從屋頂掉下來,敲著展櫃,準備拿走玉石,但是因為繩子不夠長(怕奸商),壹時夠不著,最後用小棍子挑了出來。被小軍從旁邊搶走了。逃跑國際大盜構成盜竊罪(既遂),道格和肖軍均構成盜竊罪(既遂),肖軍是搶劫罪(既遂)。這名國際竊賊,在房子上吊自殺,並敲鎖讓玉石離開陳列櫃,已被判盜竊罪。雖然馬上就被小軍搶走了,但是完成之後就不能再嘗試了。所以還是構成盜竊罪。小軍構成搶劫。雖然國際大盜不是假翡翠的合法占有人,但小軍非法收購翡翠的行為仍構成搶劫。黑皮也構成盜竊* * *,因三人預謀盜竊* * *,因情況變化,小軍采取了搶劫行為,二人並不知情,僅構成盜竊罪範圍內的* * *犯罪。道格以真翡翠換假翡翠的行為可以分為兩種狀態。首先,三人不知道手中的玉石是真的,不影響犯罪構成。其次,三人並不知道展廳內的玉石是假的,屬於對客體的錯誤理解,在主體、主客觀方面壹致的情況下,應認定為盜竊。壹般來說,盜竊罪、搶劫罪是根據實際取得的財物價值來認定的,假玉價值200元。因此,所有人針對假玉的壹系列行為不構成犯罪,只屬於壹般違法行為,只能受到行政處罰。但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壹年內在公共場所入室盜竊或者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刀哥等人可以犯盜竊罪。

29.包在發現玉被更換後,加上前列腺問題導致排尿困難的苦惱,壹怒之下砸壞了廁所裏的設施。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當根據遺失物的價值來判斷。

30.中西合璧的高樓與包三寶的貧民窟之比較。城市化進程?兩極分化?犯罪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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