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去名:“嫁給房子的淘金者都是傻逼!”“丈夫後來成了房東?壹座鐵房子,壹個流動的妻子。”“開發商高興,以後男女都要買房。”
房產證去名:“嫁給房子的淘金者都是傻逼!”“丈夫後來成了房東?壹座鐵房子,壹個流動的妻子。”“開發商高興,以後男女都要買房。”
8月13日,南京市已婚房產所有權正式實施,各種意見陸續出爐。論壇、微博等成為人們口水戰的主戰場。現實生活中,記者走訪發現,南京的情侶們也沒少為這件事忙碌。
南京婚後財產歸屬正式實施後!南京離婚後,房產過戶、加名的情況增多。
之前想拿25萬9,現在只能拿5萬9
去年年底,劉剛通過網絡認識了女孩孫克(均為化名)。幾天後,他們壹見鐘情,兩個月後就結婚了。盡管劉剛的父母對孫克的印象壹般,但他們還是決定立即資助他們買房。
小兩口看中孝陵衛(社區網絡論壇)地區壹套95萬元的二手房後,父母從銀行取出40萬元給了劉剛。不久劉剛出了首付,並以兩人的名義借錢。
然而,在裝修開始前,這對年輕夫婦因為壹些小事鬧翻了。“性格真的合不來,她太兇了。”劉剛搬回了父母家。然而,孫克不這麽看。她事後拿了房子鑰匙,自己給房子做了簡單的裝修,然後自己搬了進去。
離婚後如何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過戶?
劉剛意識到不對勁,提出要住在那裏,才發現連門鎖都被換了。“我連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都進不去。”壹怒之下,他砸碎了門鎖。
兩人的關系也破裂了。今年5月,孫克向宣武區法院起訴劉剛,要求離婚並平分財產。
法官在調解時,劉剛父母淚流滿面。他們始終無法理解兒子閃婚會造成這麽大的“損失”,但現行法律讓他們無可奈何。“錢該給誰就給誰不好嗎?”老人哭了。但是孫克的態度非常強硬。
她的方案是房子歸男方,但既然她已經付了5萬元裝修款和654.38+0.8萬元貸款,男方還要付20萬元首付款,9000元貸款,5萬元裝修款。考慮到房子沒有漲價,沒有增值收益。
在劉剛父母眼裏,他們本該只賠5.9萬元,現在卻被索要25.9萬元。“認了,忍了。我們願意出20萬。”經過反復的思想鬥爭,劉剛的父母覺得在這段失敗的婚姻上拖下去沒意思,幹脆退了壹大步。
出乎他們意料的是,女方根本不同意,告訴法官最多不接受1萬元到2萬元的方案。
只是為了最後的幾萬塊錢,法官沒有勸他。被孫克的強硬激怒,劉剛的家人拒絕調解。壹般來說,夫妻第壹次離婚是很難的。今年6月底,玄武區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然而,婚姻法第三個司法解釋的出現,讓劉剛壹家從大悲大喜。按照新規,首付40萬元仍歸劉剛父母所有。
律師表示,如果雙方現在再次對簿公堂,孫克將只能拿到她實際出資的部分——裝修款和房貸。以最後壹次訴訟時的金額計算,她想得到25.9萬元,但只能得到5.9萬元。此外,由於沒有追溯性司法解釋的時限,孫克沒有恢復的機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2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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