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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紅星村建高鐵撞人事件

關於官員妻子被打的案例,我們不妨做壹個假設。如果那些“警察”不是警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我們該怎麽辦?

可以,至少刑事拘留!

事實上,造成事故的“警察”只是被“停職”了!

誰給了他們這種特權?憲法不是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為什麽“警察”犯罪時可以從輕處罰甚至無罪?

2010年7月28日,類似的壹幕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水東街道紅星村陸坑自然村上演,更慘。

高鐵建設本來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卻在某些人手中變成了擾民甚至傷民殺人的惡性事件!中建高鐵的惡毒真的是令人發指!

根據中國法律,國家應該告知農民,當他們征用土地時,他們有知情權。但當地村民從未被告知中國修建的高鐵,他們占用了土地,也從未作出任何補償。

村民剛修的水泥路承受不了工地上來來往往的大機器的重量,有些地方已經損壞。村民要求中建高鐵在施工完成後支付受損道路的修復費用,需要簽訂協議,但被其領導斷然拒絕。多次交涉無果。

無奈的村民只好向上級舉報,走上維權之路,但無論舉報多少次,都沒有人處理。更有知情人士警告:“他們是高鐵,國家的人,妳少煩。”

類似事件不僅發生在紅星村,鄰近的幾個村也有發生,也有多方反映。都沒有結果不了了之。

2065 438+00 7月28日晚,紅星村呂坑自然村幾名村幹部和村民代表前往與中建高鐵談判。不料,他們(約二三十人)拿起事先準備好的鋼筋鐵棍,對手無寸鐵的村民進行了野蠻毆打。其中,村民葉桂亭頭部重傷,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昏迷,生命垂危。村民驚呼:“別打了,打死人了!”沒想到,他們還是沒有停下來,甚至有歹徒回應:“繼續打,就打死妳。無論如何,妳不會逮捕我們。國家有的是錢,也就1萬。”

前去救援的村民葉懷圖也被打死,其他村民也有受傷。

村民立即報警,並撥打“120”。村民葉桂亭受傷最重,流了很多血。他處於昏迷狀態,隨時有生命危險。120到了,人民的好警察,高鐵派出所,守住路口不讓走。時間壹分壹秒過去,病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好在事後有領導及時趕到現場,苦苦哀求後才願意放手。

110到的時候,大部分肇事者都被抓了。領導安慰村民,告訴他們市政府很重視,已經成立了重特大犯罪專項小組。當時村民還誇人民政府處理的及時妥善。

然而,第二天,肇事者全部被釋放,失蹤了。警察沒有給出任何解釋,所有的工地工人都被替換了。現在村民葉桂婷還在南平市第壹醫院ICU搶救。目前仍未脫離生命危險,葉懷圖也已入住神經內科。醫藥費還沒結算。

幾天後,政府什麽也沒有做,沒有解釋,也沒有說如何處理。每個人都不知所措。

據知情人說,他們(混混)是國家的,市政府不敢惹他們。

歷史總是驚人的重復。和官太太事件壹樣,“國人”總是不受法律約束,犯罪不受懲罰!紅星村的村民沒有關夫人那麽幸運,因為沒人敢幫他們!

從古至今,沒有壹個記者或電視臺敢報道這樣的事件。前幾年的假藥、水庫腐敗、征地等事件就是例證。因為之前有幾個記者來采訪類似事件,壹下火車就被攔下來“遣送回去”。我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讓記者“碰壁”。只希望這件事曝光,人民政府能夠引以為戒,保持克制,依法辦事,秉公處理兇手,找出幕後黑手,還紅星村的村民,還其他村民,還南平人,還普通老百姓壹個公道!

壹些村民對此怨聲載道,以下是原話:

中國在福建南平修建了高速鐵路和尖峰頂隧道。不征地,不補種苗,村民受了重傷,藥也沒人出。這是中國的法律嗎?請有關人民政府多關註農民,不要把農民當人看,因為農民也是人!

最後,希望人民政府還是人民的好政府,而不是“拋文明符號”,人民警察還是人民的好警察,而不是“認命!”只是檢查壹下。“我想問壹下,當有了法律依據,卻因為壹些不為人知的原因,無法維權,又無處申冤的時候。法律保護不了民眾的權益,那民眾還能依靠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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