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是壹所新建的學院,其前身可以追溯到福建師範大學經濟與法學院,創建於1994。自成立以來,經濟與法律學院在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已成為我校的主要學術部門之壹。為進壹步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對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學校整合了原經濟法研究所法律系和馬列系(管理系)法學教研室,於2003年6月正式成立了法學院。2003年6月5438日至10月,2003年3月9日成立的福建司法學校成立,隊伍進壹步擴大。學院成立後,明確提出了以明德求真的崇高人文理想;辦學宗旨是尊重理性和法律,奉獻社會和國家,目標是建設高水平、開放、有特色的法學院。
學院位於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55號,占地面積14657平方米,建築面積20568平方米。校園裏綠樹成蔭,環境優美,鳥語花香。教學設施齊全,有辦公樓、教學樓、禮堂、輔助用房等。綜合樓配有壹流的多媒體視覺語言實驗室、計算機房、模擬法庭、室內健身房和職工活動中心。信息部擁有圖書資料4萬多冊,基本實現了信息化管理。
學院非常重視師資和學科建設。把在職培訓和引進高層次人才結合起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專業教師5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2人,講師16人,博士5人,碩士7人。同時邀請社會上知名的法學家作為客座教授,定期到學院講學。學院高度重視師德建設,廣大教師遵循重視教學、勤奮求實創新、勤於教學、善於育人、嚴於學習、勇攀高峰的校訓。目前,學院已初步形成了壹支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體、老中青相結合、校內外互補、基礎紮實、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強、熱愛法學教育的年輕而富有活力的教師隊伍。學院加強學科建設,建設精品課程。2003年,在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碩士專業學位點設置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方向,招收法學研究生。學院現設有綜合法學、刑法、民商法、經濟法、公法等教研室,並成立了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和福建師範大學學生法律咨詢與援助中心。
學院堅持教學與科研相結合,積極鼓勵和支持教師開展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的學術成果和優秀的學科帶頭人支撐高水平的教學質量。1997以來,科研項目20項,其中省部級科研項目10項,涵蓋民法、經濟法、法理學、憲法學。出版專著和教材19部,在《法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律適用》、《人民司法》、《律師中國》等期刊發表論文300余篇。省部級獎勵12篇。
該學院非常重視人才培養。除開辦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外,還積極開辦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各類法官、檢察官培訓班,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法學本科教育、網絡本科教育、成人函授、自學考試等多層次、多形式的辦學體系,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法律人才。同時,學院堅持培養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宗旨,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旨在提高學生職業素質的第二課堂活動,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定期舉辦模擬審判、辯論賽、演講比賽以及法律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系列活動,不斷加強學生職業技能的培養。與高校法院、檢察院合作,建立教學學習基地,通過豐富多彩的形式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學術氛圍,為人才成長提供廣闊的舞臺。
學院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狠抓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優化育人環境,創建文明學院積極分子,不斷促進良好校風的形成,確保學院各項事業的發展。
法學院雖然剛剛起步,但未來充滿希望。在新壹屆黨政班子的領導下,法學院全體教職工將秉承百年優良校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發揚艱苦奮鬥、實事求是、自強不息的精神,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努力實現學院的跨越式發展,努力建設壹所高水平、開放、有特色的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