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吳學占在蘇銀霞已抵押的房子裏,指使手下拉屎,將蘇銀霞按進馬桶裏,要求其還錢。當日下午,蘇銀霞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但並沒有得到幫助。2016年4月14日,由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的10多人催債隊伍多次騷擾女企業家蘇銀霞的工廠,辱罵、毆打蘇銀霞。蘇銀霞的兒子於歡目睹其母受辱,從工廠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壹把水果刀亂捅,致使杜誌浩等四名催債人員被捅傷。其中,杜誌浩因未及時就醫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兩人重傷,壹人輕傷。?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壹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原告人杜洪章、許喜靈、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於歡不服壹審判決,分別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2017年5月27日,該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報庭審相關信息。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於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月6日,於歡故意傷害案入選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8年1月18日,於歡案二審主審法官、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吳靖在北京表示,通過二審開庭審理,最大限度地還原整個案件的事實情節,並在此基礎上通盤考慮天理、國法、人情,最終依法作出裁判。 2月1日,案件入選“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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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減刑出獄
11月18日上午11時多,26歲的山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獲減刑提前出獄。
這個消息讓很多人感到意外。“於歡家人打電話告訴我,他昨天通過減刑出獄了,聽到這個消息很高興也很突然。”於歡案的代理律師殷清利稱。
但他有過預感。前幾天,監獄部門給於歡母親打電話,說讓給於歡準備幾件衣服。“壹般來說,監獄是不允許(服刑人員)穿自己的衣服的,(所以)我當時就想可能減刑要下來。”殷清利告訴記者。
“回來的第壹件事,我擁抱了我的母親”。於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我媽媽之前也會見過我,但這次終於摸到了媽媽,那種真實感特別強烈。”
百度百科—4·14聊城於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