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父親對女兒的家暴涉嫌構成虐待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而虐待罪是在處理之前必須告知的罪名。虐待家庭成員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保護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兒的權益是壹項重要任務。首先,保證妳女兒的安全是關鍵。立即聯系當地執法機構,報告家庭暴力並申請保護令。為女兒提供緊急援助,如臨時住所和心理支持。同時尋求法律援助,咨詢專業律師,了解相關法律保護措施,如人身保護令、家事法庭程序等。與社會服務機構合作,為女兒提供住所、醫療和教育支持。建立壹個安全的支持網絡,包括親戚朋友和專業人士,幫助女兒度過難關。最重要的是倡導提高社會意識,促進公眾對家庭暴力的討論和政策改革,以確保女兒和其他家庭暴力兒童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綜上所述,反家暴法的實施對於保護家庭成員的權益非常重要。我們應該積極履行家庭義務,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和睦相處。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責任。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為了保護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兒,我們應該立即采取行動確保她的安全。配合執法機構提供緊急救助和法律援助,配合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庇護、醫療和教育支持。我們還應該建立壹個安全的支持網絡,倡導提高社會意識,促進關於家庭暴力的公共討論和政策改革,以確保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兒和其他兒童的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0條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