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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白宮事件背景

2001年,張誌安去上海參加壹個招商會,看到了自己非常欣賞的壹個法院的建築風格,於是想自己建壹個宏偉的辦公樓。回來後,張誌安提出了置換產權建辦公樓的辦法——用地產商置換原區政府占用的土地,建新樓。2002年2月23日,潁泉區第二屆人大常委會批準了區政府資產置換決議。

隨後,潁泉區政府與浙江春意實業公司達成置換協議,將舊區政府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以850萬元折價轉讓給春意公司。2003年底,潁泉區辦公樓竣工。據春意公司內部人士透露,建這座樓花了3000多萬元。相關領導承認當時建設資金不足,向安舒房地產公司“借”了650萬元。

[5]2007年6月5438+10月,潁泉區政府修建的豪華辦公樓白宮被《農村農業農民》雜誌刊登的《為地方政府修建白宮立規矩》壹文曝光。壹度有傳言稱檢舉信是李國富寫的,兩人之前已經有矛盾。張誌安懷疑李國富參與了此事。李國富的房子被斷水斷電,他的車被收回,甚至煤氣也被泄漏。李知道是誰幹的,於是他準備了上訪材料,同時張開始部署檢察院和紀委收集的材料。2007年8月26日。李國富因貪汙被檢察院帶走,在他的密碼箱裏發現了7封舉報信,“舉報區委書記張誌安利用職權受賄等。,成千上萬的農民在哭泣,壹萬畝良田毀於壹旦。”

有壹封北京親戚留下的題為《千農哭訴,萬畝良田毀於壹旦》的舉報信,列舉了張誌安的六項罪名。壹是他欺軟怕硬,在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征用壹萬多畝;二是藐視法紀頂風作案,拆除壹所小學建美國白宮風格的新樓,耗資巨大,是“三無”違章建築;第三,濫用土地,以土地換黑金,用耕地建別墅;4.挪用資金。2005年至2006年,張在生態園內建造了高爾夫球場、賽馬場和集吃、住、娛樂為壹體的別墅區。使用的資金基本都是他挪用水利資金和教育資金兩千萬...

李國富於2007年6月10日被逮捕,於2007年2月18日失去右眼,於2008年6月11日轉入安徽省第壹監獄醫院治療。3月13日見律師前,淩晨4點55分被發現死在醫院。死亡證明的結論是他上吊自殺,家屬對這壹結論表示懷疑。家人還在辦案人員手中發現了寫給張的認罪書。

李國富死亡事件經《中國青年報》(阜陽白宮線人離奇死亡案調查)報道後,安徽省檢察院高度重視,派出由檢察院、紀委、省委(主要是紀委、檢察院成員)組成的調查組,2008年7月,安徽省檢察院指定蕪湖市檢察院對此案進行偵查。5438年6月+2008年2月,蕪湖市檢察院以涉嫌報復陷害罪提起公訴。2009年3月13日,張誌安被取保候審,回到阜陽。5月29日,張誌安再次被羈押在看守所,案件再次移交蕪湖市檢察院。2009年6月25日,蕪湖市檢察院正式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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