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上述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主要承擔: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和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職工,享受下列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醫療費、壹次性傷殘津貼(7個月工資)、壹次性傷殘就業津貼(按勞動者所在省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壹次性工傷醫療津貼(按勞動者所在省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帶薪停職期間工資(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夥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上述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主要承擔: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和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職工,享受下列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