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誌:
用於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誌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組成。
法律分析:
共有警告標誌39個,禁止標誌40個,指示標誌16個,警告標誌8個。
安全標誌是警告工人在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中的危險情況並指導人們采取合理行動的標誌。安全標誌可以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從而避免事故的發生;當危險發生時,它能指示人們盡快逃離,或指示人們采取正確、有效、有力的措施來遏制危害。安全標誌不僅要與警示內容相匹配,而且要設置在正確合理的位置,否則很難充分發揮其警示功能。
壹.標準介紹
GB/T 2893.5-2020《圖形符號用安全色和安全標誌第5部分:安全標誌使用原則和要求》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3月31日聯合發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編制背景
GB/T 2893.5-2020《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誌第5部分:安全標誌使用原則和要求》由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59)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國家鐵路局、國家防震減災中心起草。
三、適用範圍
本標準的目的是規定安全標誌在實際使用中的選擇、組合和設置的原則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除私人住宅外的公共場所、工作場所或公共建築中使用的安全標誌。
法律依據:
安全色調節
廣東深圳張律師
執業4年|廣東普羅米修斯(光明)律師事務所
擅長:刑事辯護、離婚
咨詢
法律分析:我國規定的安全色是紅、藍、黃、綠。紅色表示禁止和停止,用於禁止標誌、停止信號、車輛上的緊急制動手柄等。藍色,表示必須遵守的指令和規定,壹般用於指令標誌;黃色,意為警告和註意,用於警示標誌、交通車道等。綠色表示安全狀態和交通,用於指示標誌,行人和車輛的標誌。
法律依據:
根據《安全色》(GB2893-2008),紅色:傳遞禁止、制止危險或提示防火、設施的信息;藍色:發貨必須符合規定。
的強制信息;黃色:傳達註意和警告的信息;綠色:發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