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於市場價兩倍的價格行騙是違法的。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這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與運營商協商。
即與經營者協商對購買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換貨、修理或者適當賠償,以解決爭議。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前,應註意以下幾點:壹是壹定要盡可能完整地保留所購商品的包裝盒和說明書;二是攜帶商品的發票作為購物憑證;第三,可以先給店家打電話協商,預約後再去;四是實事求是,要求要合理合法;第五,要註意態度。經營者願意還賠,就還賠。萬壹他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別出聲。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解決。
2.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投訴前要註意以下幾點:第壹,投訴前最好與經營者協商,與經營者協商不成後再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二是寫書面投訴,內容包括投訴人姓名、性別、職業、工作單位、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商品的名稱、品牌、型號、生產日期和價格;商店的名稱、電話號碼、地址和郵政編碼;制造商的名稱、電話號碼、地址和郵政編碼;購買日期,損失價值。三是附上發票復印件。四是投訴可直接向當地(區、縣、市)消費者委員會提出。如果商品價值較大,問題嚴重或者當地消協解決不了,也可以向上壹級消協投訴。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所謂申訴,是指公民向國家機關表達意見,要求處理的行為。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日常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向國家行政機關陳述意見,請求處理的行為。消費者發生消費權益糾紛後,應根據不同情況向工商、價格、質量技術監督、檢疫、衛生、農業、建設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投訴的程序基本上與投訴的程序相同。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所謂仲裁,就是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對民事、經濟、行政爭議做出裁決。消費者權益糾紛仲裁多為經濟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於案件性質不同,有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消費者權益糾紛屬於民事訴訟。消費者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壹旦遇到價格欺詐,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與經營者協商對購買的商品或者服務予以調換、修理或者適當補償的。如果與經營者協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