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人騙了錢可以撥打110報案或到當地派出所進行報案。報案應當具備的手續:
(壹)公民個人報案的,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表單位報案的,應出示單位介紹信、授權報案委托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資料;律師代理報案的,除按照上述規定備齊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出示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本人的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以及授權報案委托書。
(二)報案時,應當盡可能提供詳實的書面報案材料及附有關證據材料,具體是:
1、書面報案材料中應當寫明報案人的基本情況;準確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被舉報、控告對象的基本情況;所舉報、控告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損失情況、事情經過。
2、有關證據材料包括能夠證明所舉報、控告事實確實發生,該事實導致或引發的後果,以及該事實系舉報、控告對象所為的書證、物證、人證及其他證據材料。
(三)公民個人報案的,書面報案材料末尾處須由報案人親筆署名。單位報案的,書面報案材料末尾處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親筆署名,以示對報案事項負責。
(四)報案時,所提供復印件的顯眼位置須註明“與原件相同”字樣,並由提供人簽字或蓋章予以確認。
舉報應當註意的事項:
來函、來電舉報犯罪線索的,舉報人應當如實提供所舉報事實的情況、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相關證據材料及查證渠道,並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
經濟犯罪舉報中心提倡實名舉報,並為舉報人保密。實名舉報的,舉報人應當留下準確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
以上內容參考?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案件報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