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版本的案件發生在與河南省相鄰的湖北省。農民佘祥林因“殺妻”服刑11年,佘祥林被流放並與他人結婚的妻子回到了家中。2005年4月1日,無罪釋放的佘祥林走出監獄。
目前,“趙作海案”的發生再次引起了公眾的關註。
泰倫復活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高院認為這是壹起明顯的錯案。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判趙作海無罪。立刻派人去監獄釋放趙作海。這起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和趙作海的國家賠償程序已經啟動。
目前,商丘市已召開公安、檢察、法律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根據要求,商丘市已成立處理趙作海案件工作組,及時研究依法糾錯、立案偵查肢解案;商丘中院依法及時糾正並主動賠償;商丘市檢察院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案件進行評估,重點關註原辦案人員是否有違法違規、失職瀆職行為,並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據記者了解,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現為商丘市公安局財務處處長。本案負責人丁,現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本案負責人羅明珠現在在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工作。
出庭支持公訴的兩名商丘市檢察院檢察官王計華和鄭雷幾年前離開了檢察院,現在是律師。商丘市法院當時的審判長是和性格隨和的審判員胡表決器,他們現在還在商丘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工作。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說:這個案子有很多疑點,但是有這樣壹個判決。三個辦案機關都有責任,但是沒有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也沒有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我們壹定要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人民生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