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單某綁架案(“清債公司”如此討債)
類別:刑事案件
承辦律師:劉平凡律師
基本案情:
不久前,葉女士與羅某因感情不合鬧離婚,她收到壹條短信,稱“清債公司”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幫助委托人追回債務,“恪守‘誠信第壹、保密第壹、效率第壹’的職業精神”。她不禁心中壹動,丈夫羅某曾在1997年向自己家人借過65萬元,至今未還。於是她打電話聯系了該公司。公司負責人向葉女士承諾將派出資深清債“律師”通過合法途徑幫葉女士追回債務。取得葉女士的信任後,雙方簽下了委托書和委托協議。
2009年2月11日,清債公司派六七名手持假律師證的男“資深清債律師”,駕車來到羅某公司樓下。由葉女士與羅某約定,在樓下見面。雙方見面後,眾“律師”將羅某帶到南山區白石洲的壹家茶餐廳進行“談判”,並借機支開債主葉女士。“談判”兩個多小時未取得任何進展。“律師”將羅某綁架到湖南省,壹路毆打,逼其打電話給親友索要贖金30萬元。40小時後,羅某經不起毆打摧殘,哀求家人將多年的積蓄和多方籌借的3萬多元匯入了嫌疑人指定的賬戶。“律師”看到從羅某身上再也榨不出“油水”了,決定從葉女士身上下手,要求羅某打電話哀求葉女士拿10萬元來贖羅某,否則她就等著給羅某收屍,並以綁架葉女士的孩子為要挾。
辦案結果:
單某以綁架罪起訴,劉平凡律師以非法拘禁罪辯護,辯護意見成功獲得法院采納,僅以非法拘禁罪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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