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尊敬的金書記,
我們是*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性質的組織、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以下簡稱*案)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遲繼生、、、郭振興、王興。我們寫信給妳,希望妳和妳的研究所。
吉林省公安局對*案進行了偵查,並於XX年10月10+05日將*及公司十余名員工抓獲,公司財產被全部查封、凍結。10月23日,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罪,於65438+XX日將*等被逮捕。案件於XX年11.5起訴。訴訟中,吉林省船營市人民檢察院放棄了組織、領導、參加*性質的組織等6項罪名的證明,船營人民法院於XX年4月28日作出壹審判決,否定了起訴書指控的組織、領導、參加*性質的組織罪。
在*案的庭審中,*等多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受到刑訊逼供,其中*受到的刑訊逼供最為嚴厲和殘忍。*自述被打得鮮血直流,牙齒被打掉,舌頭被紮破,被吊死電擊全身,被電擊*,被電死*,冬天衣服被潑涼水長時間凍在室外,等等(附*自述刑訊逼供的詳細材料)。*他在法庭上的陳述、在法庭上展示的傷痕、在法庭上出示的兩件帶血的衣服和在法庭上作證的兩名證人充分證實了通過酷刑獲得供詞的事實。*該案是吉林省、吉林市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其專案組由吉林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李海濱直接領導。吉林市公安局在辦理此案過程中,以涉黑涉惡為名抓人,任意查封、凍結合法經營的巨額企業資產,嚴重刑訊逼供,任意制造錯案(涉黑涉惡立案但檢察院放棄涉黑涉惡指控,說明涉黑涉惡不存在)。我們都同意,李海濱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吉林省政法委在XX發布《吉林省幹警八項禁令》,規定“嚴禁幹警不回答、刑訊逼供、打罵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省委政法委強調,“對違反‘八個嚴禁’的幹警,要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或刑事責任。從事執法崗位的,應當調離執法崗位,3年內不得從事執法崗位。對違反上述禁令的行為隱瞞不報、不查處、包庇袒護,造成本部門連續或多次違反禁令,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直接領導和主要領導應當引咎辭職。”
因此,我們認為,在吉林市公安局,以涉黑罪名錯誤起訴、刑訊逼供,直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已構成刑訊逼供罪,當然也違反了吉林省政法委頒布的“八項禁令”,嚴重損害了吉林省政法幹警形象,給吉林省政法工作造成了負面影響。為了制止這種損害,恢復吉林省政法工作的良好形象,我們建議金書記和由妳領導的吉林省政法委責令吉林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引咎辭職,對直接刑訊逼供的民警立案調查,調離政法崗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在此傳達
敬禮!
第二條
尊敬的*局長、人口計生局領導:
妳好!
首先非常感謝您這兩年半來的信任和照顧。
因為很多個人原因,經過深入冷靜的思考,我決定在局領導工作不是很忙的時候,鄭重向他們提出辭職。
我在人口計生局兩年半了。我有過歡笑、收獲、失望和痛苦。單位的人際關系和工作作風,曾經給我壹種找到了依靠的地方的感覺,在這裏我可以快樂的工作,快樂的學習。
這段時間,我認真回顧了自己這兩年半的工作,覺得能在這裏工作很幸運。我壹直很珍惜這份工作,它開闊了我的視野,增加了我的經驗。同時,這份工作也是我踏入社會、認識社會的第壹步,是我從學校走向社會的橋梁和紐帶。在這兩年半的時間裏,感謝領導的關心和教導,感謝同事們的幫助!
但與此同時,我發現自己對這份工作的興趣逐漸下降,對工作的熱情也逐漸消退。我不想帶著這種情緒工作,打算轉行,所以決定辭職。請支持我。
我辭職的客觀原因是我和老婆分兩地。兩人工資都很低,成為典型的“月光族”。同時,他們又面臨著房子、孩子等諸多問題。他們有很多矛盾,所以我決定辭職。
請各位領導原諒我的決定,原諒我臨時請假。我會在遞交辭職報告後盡快完成工作交接。
同樣在短短的兩年半時間裏,人口計生局做出了許多優異的成績,我很遺憾不能為單位的輝煌未來貢獻自己的壹份力量。只能衷心祝願公司明天更好!領導同事工作順利,壹切順利!
第三條
尊敬的醫院領導:
妳好!最近心裏壹直很不安,很難提起這件事。但經過多日的深思熟慮,我還是決定提交這份申請,向領導表明我的心意。我申請辭去公共衛生處處長(整合處處長可以忽略,我可以忘記)。
當我第壹次擔任公共衛生司司長時,我非常有信心做好這份工作,並成功地將公共衛生服務提高到壹個新的水平。但是,經過兩年的實踐,我發現我的勇氣、能力和精力都充分暴露出來了,我無法勝任公共衛生工作,辜負了領導的信任。我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辭去目前職位的原因如下:
第壹,個人勇氣不夠。作為公共衛生司司長,我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有充分的勇氣和完善的人格來推動公共衛生工作更快的發展。但實踐證明,我很缺乏勇氣,不能很好地引導他們、督促他們、幫助他們,更何況我的性格缺陷。夏薇已經工作了四年多,前三年我沒有和同事吵過壹次架。現在壹年能和同事吵兩次架。
第二,工作能力不足。在我走上公共衛生崗位之前,我在辦公室工作,學到了很多知識。我本以為自己完全能勝任公共衛生崗位,但直到自己做了什麽,才知道自己有沒有這個能力。走上公共衛生崗位後,我完全失去了方向,不知道如何開展工作,對工作越來越沒有信心,尤其是領導讓我做綜合辦公室主任後,更讓我無所適從。綜合辦主任是什麽我都不知道,更別說工作了。為什麽我要生活在對假名的恐懼中?所以,我覺得自己能力還是很欠缺的。這個問題不壹定是通過我自己的成長解決的,而是我自己的壹個極限問題。
第三,個人精力不足。不能帶著家庭和個人的各種瑣事全身心投入工作。雖然作為壹名黨員,我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向先進同誌黨員學習,有“舍我其誰,關愛所有人”的感覺,但是面對家人的期待和質疑,我不能以“工作忙”為理由置身事外,以後家裏的事情我也要操心。畢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必須做出這個決定。
第四,現在的心態對工作不好。本來想在工作上出不了什麽成績,家裏瑣事太多的情況下,抱著“跟工作沒關系”的態度。後來仔細想想,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工作的不負責。本著對這個職位負責的態度,我覺得有必要放棄這個職位,讓更有能力的人來擔任這個職位,對有能力的人也是壹種鼓勵,這樣才能更好的提拔大眾。
寫以上四個理由,可能領導會覺得我自己在找借口,但是我個人覺得我真的不適合這個崗位。我自己也感到慚愧和內疚,辜負了領導的期望,但我不想看到領導失望的眼神,也不想領導因為我工作不好而受到上級領導的批評。因此,我在此向領導提議辭去公共衛生處處長壹職,但這並不代表我不愛這家醫院,不在乎它。畢竟我已經把醫院當成了家,我會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為醫院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感謝您的信任,請批準!
申請人:劉鵬。
20XX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