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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這幾年發生了哪些特殊案例?

說起大案要案,當然是發生在廣東梅州程心社的8.8億大案。

壹個信用社主任,利用手中的權力,在營業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地方,在不到6年的時間裏,制造了壹個金額高達8.8億元的“表外賬”大案,相當於該信用社所在的興寧市4年的財政收入。在那個特殊時期,信用社離它的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興寧分行只有20米遠。

現在,它的相關後遺癥還遠沒有結束。

8.8億元案

制造這起重大金融案件的興城市信用合作社位於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興城鎮。

興寧信用社所在的環城北路,是興寧的壹條老街,充滿了南方小城的古老氣息。當記者找到字跡斑駁的“興寧市城市信用社”大門時,壹扇緊鎖的卷閘門上貼著疏通下水道、快速治療疑難雜癥等幾個廣告,用手壹摸,上面布滿了灰塵。

就是這樣壹個城市信用社。11 2003年6月底,梅州警方宣布,該市建國以來最大的壹起經濟案件已初步結案,犯罪嫌疑人興寧市興城信用社原主任鄭涉嫌挪用資金高達8.8億元。

根據警方提供的證據,鄭在擔任興寧市興城鎮城市信用社負責人1994至1999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吸收存款或同業拆借的形式吸收資金8億元。同時,還挪用興寧市城市信用社大額賬戶資金7320萬元、誠信社股份633萬元,將資金挪用到個人設立的賬戶,用於在賬戶外高息向40余個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鄭利用表外賬戶挪用資金共計87953萬元。

鄭的問題早在1999就發現了。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興寧支行牽頭的興寧市金融機構整頓小組發現鄭有重大經濟問題,該信用社隨即被停業整頓。同時,政府調集應急資金,兌現前來確認和追討相關債務的債權人。鄭本人奉命協助檢查信用社的往來賬目。三年多來,鄭的表外賬問題壹直沒有查出來,鄭本人壹直留在梅州,沒有出逃。

直到2002年才有所突破。2002年初,珠海的兩名商人帶著兩張金額為872萬元的存單來到整改檢查組,但檢查組發現這兩張存單不在興城鎮城市信用社的合法賬戶中。在雙方發生付款糾紛的情況下,珠海客戶向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這場官司撕開了興城市信用社表外賬戶的冰山壹角。珠海客戶提供了證明存單合法性的重要文件。2002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梅州中院認定鄭某涉嫌利用表外客戶資金非法發放貸款,遂將其移送梅州市公安局偵查。2002年2月30日,65438,案件正式受理。

此時,興寧城市信用社已被外國債權人起訴。2003年5月24日,梅州警方決定立案偵查。6月17日,鄭因涉嫌利用表外客戶資金非法發放貸款,被梅州警方刑事拘留在家。7月21日,鄭被抓獲。

經過半年多艱苦復雜的調查取證,梅州警方收集了大量證據,包括相關證人書證、存款證明、傳票、鄭與相關借款人簽訂的合同、賬冊、證人證言、會計鑒定等。案卷長達36卷,3800多頁。

表外賬戶的真相

根據梅州警方提供的證據,鄭某以興城信用社名義吸收的8億余元資金,並未進入誠信社合法賬戶,而是由鄭某本人打入其在誠信社私自開立的個人賬戶;同時,鄭利用職務之便,以在信用社存款為名回復,為儲戶和借款人出具定期存款證明和借貸合同。從表面上看,錢去了信用社。事實上,鄭利用這些賬戶高息放貸,賺取利差。

證據顯示,鄭經濟案涉及的單位多達46個。其中30多家是金融機構,大部分是其他地區的信用社。此外,10余家企業多為當時內地及沿海地區資產豐厚的國企,其中深圳某大型企業原財務總監與鄭的經濟往來高達654.38+0.6億元(此人目前已入獄)。

當時的交易程序大致是這樣的:企業相關人員以高息的名義將公款存入鄭儲,個人獲得高額回扣;同時,他將需要資金的客戶介紹給鄭,並從中收取好處費。在高額回扣和利益的誘惑下,壹些地方金融機構和企業聞風而動。

壹些個人也受到高利率的誘惑。梅州壹位政府官員向記者透露,當時梅州很多金融機構都在爭著存錢,有的甚至答應他每個月每元6分錢的利息。他說他不為所動。然而,還有許多其他人被它感動了。當時任何人介紹壹筆幾百萬的存款或貸款,在交易完成後都能獲得不菲的好處費,這也在壹定程度上激發了壹些有資源、有人脈的人介紹業務、促成交易的熱情。某種程度上,這甚至成了他們致富的法寶。梅州是廣東著名的僑鄉,不少港澳甚至新加坡的資本也通過親戚或關系進入鄭的賬戶。

梅州警方在鄭家二樓發現了四箱淩亂的紙片。這幾張紙是鄭的表外賬管理的證明,包括時間、經手人、如何入賬、借款合同等等。

信用社主任的能力

興寧市城市信用社原主任鄭是梅州人。

接觸過鄭的人都覺得鄭善良,忠誠。然而,就是這個看似“忠誠”的人,卻創建了壹個總額達8.8億元的表外賬戶。在廣東省社科院的壹份調查報告中,記者找到了壹些關於興寧市的資料:2001年,興寧地區生產總值37.5億元,人均生產總值3346元;當年全市財政收入6543.8+640億元,財政支出4.63億元,資金缺口近3億元。鄭挪用的80多億,相當於興寧4年的財政收入。

鄭的表外行為涉及多個法人實體。在信用社經營區域受到嚴格政策限制的情況下,鄭不僅在省內廣州、深圳、珠海、清遠、韶關、普寧等城市招聘金融機構和企業,還在湖北黃岡、孝感、雲夢、漢川、紅安等地招聘企業。個人客戶甚至包括政府官員和海外華人。

當時甚至包括國有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都在高息存錢。鄭的信用社也不得不面對同行業的眾多競爭對手。鄭為什麽有能力壹飛沖天,讓那麽多機構和個人“跪拜”在他門下?

梅州警方透露的關於鄭某審訊結果的信息顯示,由於涉案主體過多,鄭某已經對自己過去的行為失去了有序的記憶;甚至對於壹些相當大數額的錢的來源,他也含糊其辭。而鄭的法律意識淡薄、專業知識匱乏更是令人咋舌:鄭主導全市信用社,信用社管理混亂,會計、出納無用武之地,鄭壹人說了算。鄭簽的借款合同缺乏嚴謹性,幾百萬的欠條不查,讓司機來回拿。梅州警方在檢查壹張300元的借條時,發現借條不是大寫而是小寫,壹邊的憑證是300元,另壹邊的憑證是300萬元。

知情人士透露,鄭的表外賬戶涉及的利息很難計算,但鄭並沒有從其龐大的表外賬戶中賺到錢。與最近披露的深圳寶安某市信用社主任挪用2億元公款嫖賭不同,鄭的吃住都很普通,警方似乎也沒有發現他在國外轉移財產的證據。"他的錢被用來拆東墻補西墻."有關人士認為,仍有很多人認為鄭背後牽涉的利益關系復雜,徹查此案可能牽涉多人,可能牽涉更深層次的貪腐。

目前,兩家新成立的農村信用社全面接管了興寧市信用社原有的業務職能。

據記者了解,鄭挪用的8.7953億元中,目前有10多家單位和個人客戶6543.8+0多億元資金無法歸還,7000多萬筆表外拆借資金無法收回。雖然1999成立金融機構整頓清理小組時政府緊急下撥了應急資金,但鄭表外賬造成的巨額資金赤字誰來買單?

令人費解的是,興寧城市信用社位於距其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興寧支行不到20米的地方。對於壹個在信用社幹了六年的信用社主任,對遮天蔽日、管理混亂的行為不知情?在梅州警方的調查過程中,梅州中心支行提供的銀行傳票和對賬單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鄭賬戶資金進出頻繁卻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警惕?

“不是說不監管,而是到那個時候,人民銀行能不能履行監管職責。”壹位不願透露身份的人行興寧支行老員工語氣中透露著無奈和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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