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的消息,就在此前的時候,廣東省湛江市遂溪縣人陳先生,因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通許縣公安局警方刑事拘留,但是,就在被刑事拘留三十八天之後,他在回到家鄉遂溪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銀行卡中的73萬多元不翼而飛,那麽,銀行卡裏好好的錢為什麽就不見了?這到底是什麽回事?
事實上,據陳先生介紹,就在通許縣民警在對他做筆錄之前的時候,當地的民警就以辦案需要為由,扣押了他的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社保卡等各種私人物品,並且還詢問了他的手機和銀行卡密碼。在此之後,當地的民警又做了筆錄,民警還提問關於他銀行卡裏錢的來源的問題。在這個時候,陳先生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自己之前的電腦交易涉及到壹起開設賭場的案件,也正因為如此,警方懷疑他與相關嫌疑人有關聯。在此之後,也就是十月二十八日,陳先生就被通許警方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刑事拘留。
在三十八天之後,陳先生在繳納完2萬元保證金被取保候審。就在當天中午,陳先生在派出所領取自己的私人物品的時候,銀行卡和手機卡都沒有被返還。時間來到今年年初,當時陳先生已經回到了老家遂溪,當他再壹次登錄手機銀行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的三張銀行卡裏的錢都已經不見了。陳先生感到非常吃驚,要知道,他的銀行卡中可是有七十多萬元,這些錢怎麽會不翼而飛?此後,陳先生直接來到銀行進行查詢,結果卻被告知,河南通許縣警方已經凍結了他的所有銀行卡,而且銀行卡裏的錢也已經多被人通過櫃臺和 ATM機轉走了。
在這之後,陳先生趕緊到遂溪派出所報案,但是被告知事情不發生在當地,他必須要到許縣派出所報警。就這樣,陳先生又只好到許縣報警,但是對方給出的回復確實這樣的,因為陳先生涉嫌在緬甸賭場幫助別人轉賬,自己從中獲取壹部分收益,他卡裏的資金是不屬於他自己的,而是受害人的錢被嫌疑人轉到陳先生卡上的。由於警察方面擔心這筆金子被其他單位凍結,就以通許警方名義把錢都取出來了,這些錢最後會退給受害人。
值得壹提的是,當地警方還表示,當他們在提取資金完之後,原本是要聯系陳先生辦理手續的,但是由於陳先生壹直都在外地,便沒有辦理手續。不過,對於警方的說法,陳先生卻表示不能理解,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過警方所說的事情,也沒有接到辦理手續的通知。最後,陳先生也希望當地的警方可以給出壹個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