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指導價是多少?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6298號),律師服務收費屬於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分類管理。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在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標準如下:
(1)按時間計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二)按計件取費:
1.罪犯:
(1)調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刑事自訴6000-33000元/件,作為被害人代理人,按上述標準執行。
刑事案件時間或者地域跨度巨大、屬於集團犯罪或者其他重大復雜案件的,收費標準可以在不超過規定標準的倍以內協商確定。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費用:以1,000-8,000元的基本費用為基礎,按照爭議金額分期計收;
5萬元以下(含5萬元):免費。
5萬-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8%
65438+百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萬元(含10萬元):2%
1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4)收費說明:
1.以上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以上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為代理訴訟案件的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不代表壹審而代表二審的,按壹審標準收費;已代理壹審後二審,或已代理壹審或二審後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壹審標準的壹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妳曾代理仲裁的,按照訴訟壹審或二審階段的仲裁標準減半收取費用。壹個案件的執行在壹個審判級別上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其中民事部分按壹審標準減半收取。
需要明確的是,與律師費相關的費用,屬於律師為自己的法律服務收取的壹定報酬,屬於商業收費行為,雙方可以協商處理,物價部門應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視實際情況確定指導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