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1、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2、計件收費
(1)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3000-20000元/件
(2)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3、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4、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壹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5、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壹審標準減半收取。
二、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準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3、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4、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壹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5、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壹審標準減半收取。
三、行政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1、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2、不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3、涉及財產的行政訴訟收費標準: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4、收費說明:
(1)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上述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壹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省律師協會可以制定收費的計價指引供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參照執行,並報省物價局、司法廳備案。